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为规范我市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经营行为,6月11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经营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指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对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所用计量器具及时报检,确保准确有效。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计量器具未检和到期不检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告诫函还指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全市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经营单位要加强自律,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处罚,依法公示处罚信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发现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