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部门联合发布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26年04月02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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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伟)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理性食用保健食品,有效防范消费欺诈与虚假宣传,切实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该提示指出,保健食品不等于药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凡是宣称治病、疗效、替代药物、包治百病的保健食品宣传,均为违法宣传。正规保健食品外包装印有“蓝帽子”标志,并标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适宜人群、食用量等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核对产品信息。线下购买保健食品,应优先选择正规药店、大型商超、品牌专营店等有资质、信誉好的经营场所,并索要发票、销售小票等凭证。线上购买应通过电商平台官方旗舰店、正规自营平台选购,并仔细查看商家资质和产品评价,注意保存支付凭证、客服聊天记录等。不要购买无资质、无售后的“三无”产品。
  该提示还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当心保健食品骗局,注意防范免费讲座、体检、旅游、亲情推销、会销囤货、微商直播等各类模式的骗局。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立即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