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3年03月01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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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元超)2月28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峰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升岩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区域影响力的重要体现,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的实际行动,是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责任担当,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市委安排上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聚焦职能责任,紧盯“六个环境”和方案“六看”监督重点,深入查找背后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纪律作风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找准明确的目标靶向。要针对专项巡察特点,把握精准性,严格严肃、精准有力开展监督,实事求是、审慎稳妥反映问题;注重深入性,深化方式方法运用,在深入发现问题上求突破;突出协同性,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方面持续加力,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系统性,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打通“查、纠、治、建”四个关键环节,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要强化组织领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本轮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以过硬的纪律作风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经市委批准,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安排24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含市检验检测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同时,采取提级交叉方式对12个县市区、5个市属开发区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