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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大妈”变“调解能手”

——昌乐县乡村矛盾纠纷“民调团”走笔

(2024年08月15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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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乐县红河镇田家岭村“民调团”成员刘瑞梅(右二)在调解纠纷。 (资料图片)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生
   通讯员 孙欢欢 于晓倩

  “我是个直肠子,快言快语,看到纠纷总想说几句公道话。为此,常有人说我‘多管闲事’。但没想到,村里在去年11月选我当了矛盾调解员,镇上还发了聘书,让我说公道话更理直气壮。”说这话的,是昌乐县红河镇红河村村民徐凤兰。
  现年65岁的她,在很多人眼里是一名标准的“热心大妈”,没事的时候喜欢串门聊天,谁家遇到事了也愿意上前帮把手。红河村村民吴家祥介绍,“徐凤兰会开导人,遇到村里有矛盾的,也愿意帮着调解,成功率非常高。”
  从“热心大妈”到“调解能手”,徐凤兰的转变,恰是昌乐县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的生动例证。实践中,该县充分挖掘发挥各村“热心大妈、大爷”、农村“文化人”“红白喜事总管”等村里有威信、有热情的“能人”民间力量,探索成立乡村矛盾纠纷“民调团”,有力推动了乡村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红河镇是昌乐县率先推动各村成立“民调团”的乡镇。该镇党委书记张立军告诉记者,“热心大妈、大爷”、农村“文化人”等在各村普遍存在,很多人本身就是被村民信赖的“和事佬”。但过去由于缺乏有效组织、身份职责不明确等,这些人基本是被动地开展调解,没有发挥出真正作用。为此,该镇推动各村成立“民调团”,并明确察问题、调纠纷、报情况、办活动等职责,充分激发大家参与调解的积极性。
  据了解,为发挥好民间调解力量,昌乐县坚持选好人、定好位,立足各村“热心大妈、大爷”“红白喜事总管”,以及退休干部、教师、乡村医生等农村“文化人”的人员实际,经过村“两委”提名、会议选举、上报备案等流程确定“民调团”成员,由各镇街为各成员颁发聘书并张榜公示,再由各村“两委”根据各自“民调团”成员特长因人定责,让“民调团”有名有分。
  张立军介绍,在乡村治理中,仍然存在村级矛盾发现渠道少、调处不及时等问题,使得原本可以通过中间人调和化解的“家事”,逐步演变成情况复杂的“公事”。而“民调团”的优势在于,成员本身就是村民,土生土长,各有所长,消息也灵通,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村情民意和矛盾萌芽,在调解矛盾纠纷上具有先天优势,可以较好地补上“村级矛盾发现渠道少、调处不及时”这个短板。
  “有一次我家和邻居发生了点儿小矛盾,好长一段时间互相不搭腔。去年邻居家孩子结婚,村里“红白喜事总管”李新增来找我,说孩子结婚是大事,需要人手,让我去帮忙,并借这个事帮我们化解了矛盾。”红河镇朱家官庄村村民李荣贞说道。
  在昌乐,“民调团”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出积极作用,仅在红河镇化解的矛盾纠纷就占该镇总量的35%。
  为保障“民调团”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昌乐县还不断健全相关评价机制,引导各镇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讲解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普及法律法规等,助力“民调团”成员加快由“业余选手”转变为“专家选手”,并组织开展“金牌调解员”“优秀调解员”评选,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各成员工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