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基层法治建设的一线阵地,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前沿窗口。近年来,青州市司法局弥河司法所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注重发挥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职能,突出做好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平安、和谐、法治弥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普法宣传,让“法治之风”吹进群众心中
“大爷大娘,我是普法宣传员小郭,我又来咱们村宣传法律知识了……”一条横幅、一张桌子,“普法摊位”支起,村民们纷纷上前,咨询各类法律问题。“一名合格的普法宣传员,除了具备法律知识,还要将‘法言法语’转变成老百姓能听懂的家常话,才能真正实现普法为民、为民普法。”弥河司法所工作人员郭震说。
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弥河司法所将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作为目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在身边”,将法治传播到千家万户。
为切实提升法治教育宣传实效,弥河司法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促面,加快推动法治建设进程,激发基层活力。
同时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打造基层法治宣传阵地。目前,全镇77个村实现法治图书馆“全覆盖”,多个村庄获评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纠纷调解,让“平安和谐”永驻百姓身边
去年7月,吴某因车祸意外去世,留下了20万元存款和7间门头房的遗产,其两个女儿因遗产分配产生矛盾。弥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去村里了解情况,调解时注重发挥“情感”这一矛盾纠纷“催化剂”作用,并阐述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约定。最后,原本水火不容的当事人都理解了对方,做出让步并达成协议。
汇聚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弥河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研判、早防范、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弥河司法所着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化解到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带着感情去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让当事人感受到真心实意为他好,引导和帮助各方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暖心帮扶,让“安全稳定”护航人民生活
“是弥河司法所挽救了我这个岌岌可危的家庭。”社区矫正对象戴某,因夫妻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其丈夫被判入狱,戴某被判缓刑。缓刑期间,戴某与婆婆因家中房屋土地产生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最终二人冰释前嫌。戴某丈夫刑满释放后,司法所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丈夫介绍工作,帮助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真情关怀,暖心促矫。弥河司法所秉持“刚柔并济”管理理念,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教育、亲情化矫正,用真情打开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门,真正实现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目前,全镇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7人,基本信息核实率达100%,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关乎社会平安稳定。弥河司法所扎实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制度和责任,确保辖区内安置帮教人员情况清、底数明,资料库和安置帮教档案齐备。目前,已衔接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以上,安置帮扶救助政策得到落实。
面对基层治理难问题,弥河镇探索实施“四长责任制”,将全镇划分为6个大片区、335个小网格,配备“四长”419人,破解基层治理推进难、巩固难、长效保持难的问题,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下“一支队伍抓治理”,确保全镇社会治理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