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大力度推进县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11月12日) 来源:潍坊日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葛秀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更大力度推进县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让县域城市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
     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016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在县域城市中,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引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让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成为县域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基调。

     坚持标本兼治  加快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关注度越来越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保护和治理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因此,县域城市要立足产业发展现状,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格局,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源头治理方面,重点深化橡胶、铸造、浸胶手套等行业整治,确保落后产能工艺设备淘汰到位、手续完善到位、升级改造到位、管理规范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发展,决不允许成本倒挂项目落地。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突出抓好扬尘、工业、燃煤、机动车、烟尘五大领域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两个清零”工程;加强地下水资源管控,逐步关停中小企业自备井;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扎实推进“清河行动”,彻底整治“四乱”,及时督导解决水环境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好固体废物、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专项治理。

     实施城市更新  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县域城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要持续加大环保投入,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质量。一是尽快完成城区雨污分流。结合海绵城市、内涝治理、路网改造、管网升级、片区开发、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从根上解决污水溢流和入河水质不达标问题。二是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不断完善建制镇污水管网,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入厂集中处理。三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事业改革,争取早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四是拓宽环保建设资金渠道。一方面紧盯政策性资金,另一方面用活市场化手段,招引央企、省企和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县域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加强制度建设  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一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二是落实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区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三是提升环境监管保障水平。着力培养一批监测、执法、管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和土壤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测监控、空气质量管控、智慧用电监控、高空瞭望等平台建设,推动环境监管平台与社会治理平台“两网融合”,提高科学管控能力。四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和征信平台,及时发布“黑名单”企业,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加大面向全社会的环保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知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
   (作者单位:中共高密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