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潍坊市坊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众意见的公告及批前公示

(2022年11月13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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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坊子区用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切实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坊子区人民政府对潍坊市坊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已于2022年11月4日通过专家评审。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现将规划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详情可查询公示网址。
  拟调整内容如下:
  龙泉片区CI-04街坊:将郑营路以西、信和街北侧的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龙泉片区CI-05街坊:将龙泉实验小学周边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龙泉片区CI-07街坊:1.将凤凰小学北侧沿龙泉街的地块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东侧原商务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2.将凤凰街、泰和路、凤华街、北海路围合区域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白沙河片区Cb-01街坊:1.将泰和路以西、双羊街以北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2.将泰和路以东、双羊街以北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3.将北海路以西、双羊街以北部分用地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白沙河片区Cb-07街坊:将崇文街以北、祥凤路以东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白沙河片区Cb-08街坊:将龙山路以东、白沙河北侧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
  白沙河片区Cb-10街坊:将祥凤路以东、营后街以北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
  凤东片区Cf-01街坊:将渤海路以东、龙泉街以北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凤东片区Cf-02街坊:1.将龙泉街以南、志远南路以东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和中小学用地。2.将凤凰街以南、志远南路以东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3.将龙泉街以南、志远南路以西的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与其西侧二类居住用地对调。
  凤东片区Cf-03街坊:将双羊街以北、兴国路与坊泰路之间的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
  凤东片区Cf-05街坊:1.将坊泰路以东、规划支路南北两侧的中小学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与坊泰路以东、双羊街以北的居住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对调。2.将凤凰街以南、张面河以东的其他商务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3.将凤凰街以南、张面河东侧东西向的水域及其两侧公园绿地与凤凰街以南、张面河以东的居住用地进行置换。4.将凤凰街以南、张面河以东、规划支路以南的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原规划幼儿园在街坊以南已另行选址。
  凤东片区Cf-08街坊:将凤和街以北、兴国路以东部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
  凤东片区Cf-09街坊:1.将张面河以东、双羊街和崇文街之间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2.将崇文街以南、坊泰路以东、张面河两侧的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幼儿园)。
  一、公示单位: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
  二、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3日
  三、公示电话:0536-3316502   3316518
  四、公示网址:http://www.fangzi.gov.cn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邮箱:fzghj@126.com)。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反馈材料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反对的理由。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