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是潜存于少数人观念中的一种心理,也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社会现象和法律适用的疑难点,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落后、法治意识淡薄、法律规范不合理、执法不严等。“法不责众”有悖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法律权威的伤害。矫正对网络暴力“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依法责之”。一方面通过更细致具体的规范依据,强调全链条闭环治理,对网络暴力信息进行分类处置,并与其他法规相协调,最终通过阶梯化治理体系实现精准治理;另一方面,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自觉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只有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对法治的敬畏,破除网民的从众和侥幸心理,引导广大网民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严重危害,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绝不当谣言的传声筒、暴力的扩散器,真正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网络空间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2023年6月21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