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梅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开启了中国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以高质量统计调查服务更好潍坊建设。
——明法于心,向法而行,凝聚依法统计社会共识。
《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曾在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今年这次《统计法》修改,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统计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各方参与者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真正把新修改《统计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聚焦重点内容抓好学习领悟。注重新旧衔接、融会贯通,把新修改《统计法》为什么修改、修改了哪些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等学透彻、理清楚,确保深刻领悟《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二要面向重点群体抓好学习宣传。要分类分层,着力抓好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对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三要注重方式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时机做好节点宣传;制作宣传手册、法治海报等多样化宣传资料,利用入户调查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培训必学法”“检查必普法”,利用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多维度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大力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和列入部门单位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等机制办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
——以法护航,开启新章,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职责。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作为统计执法机构,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认真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教活动,持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以法治新成效赋能高质量统计调查迈出新步伐。一是以敬畏的心态尊崇法。在推进统计现代化和履行统计监督职责的新征程中,秉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部门最重要的政绩,搞准搞实数据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第一位职责的履职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二是以丰富的形式学好法。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统计法》修改相关文件通知和学习资料;通过业务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向市直部门进行普法宣讲10余次;在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中,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解读;业务培训、日常调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向辅助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精神20余次。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执好法。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年内完成两轮统计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内县级统计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开展统计执法和专项排查治理检查工作。
——惟真唯实,潍调为民,服务更好潍坊建设大局。
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紧紧围绕以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认真落实新修改《统计法》总要求。一是深入实施“惟真唯实 潍调为民”品牌提升工程,以“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惟真唯实”是国家调查队工作职能的本质要求,“潍调为民”体现了潍坊调查队的工作宗旨,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发挥好“轻骑兵”作用,及时反映民生诉求,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二是打造高标准调查体系,积极反映潍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扎实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手机采集数据试点和名录库摸底工作,推动无人机智能调查系统应用,高质量完成时间利用调查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与生活状况调查,稳步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积极推进分市劳动力调查工作,认真开展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和房地产价格调查,优化采购经理调查样本结构,高质量开展企业调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工作,全力推动高标准业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三是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全面提升调查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围绕服务乡村振兴、企业发展、民生发展等领域开展专项调研140余项次,多篇调研报告被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批示,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采用50多篇,《中国信息报》采用6篇,持续提升调研质效,被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新修改《统计法》赋予了统计调查重大职责和使命,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法治思维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形势,以法治手段确保源头调查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调查服务水平,努力为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