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回公告

(2023年09月25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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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启动泰华南片区房屋征收程序的批复》(奎政复〔2021〕19号)、《房屋征收范围通告》,该片区已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范围:白浪河城墙以东、南大街以南、凤凰花园小区区间路以西、胜利街以北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我局拟对泰华南片区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实施收回,其中原染织总厂宿舍地块实测收回土地面积1033平方米,原潍坊市奎文区奎南房地产管理所地块实测收回土地面积4704平方米。
  现予以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6-2101216
  联系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800号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奎文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