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和人民的事业
奋斗终生

(2024年04月26日) 来源:潍坊日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鹏

  马保三,寿光人,因领导牛头镇抗日武装起义而名声大震。1949年青岛解放后,马保三担任青岛市市长。身处重要岗位,他总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进青岛前,他曾为自己“约法三章”:“我们进入城市,掌握了政权,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我们要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凡是有亲朋好友上门来找工作的,第一要接待,第二要婉言回绝。”他还常常教育身边的同志:“进城不忘本,关心老百姓,一切为人民,不当李闯王。”
  得知马保三当了市长,表哥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青岛,让表弟马保三帮忙安排工作。由于工作繁忙,马保三没说上几句话就去处理公务了。几天后,马保三对表哥讲,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表哥兴冲冲地问是什么单位,马保三回答说:“就是跟舅舅回家好好种地。”
  此外,生活上马保三也一直保持简朴,从不搞特殊。按规定身为市长的马保三是可以吃“小灶”的,机关决定每天为“小灶”加点鸡肉。他知道后,忙嘱咐秘书:“吃‘小灶’已经很好了,不能脱离群众。若问你时,你也不能答应,你若是接受,就是帮我的倒忙!”马保三离开青岛时,市委送给他两个皮箱、两个木箱。他告诉秘书说:“进青岛时带的什么,走时还带什么,多一件也不要。”随即让秘书把箱子送还给了市委。
  1964年2月15日,马保三病逝于济南,享年77岁。中共山东省委给予马保三高度评价:一贯忠于党的事业,勇于坚持原则;在对敌斗争中顽强不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了毕生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