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沁)8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近日,我市启动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今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本市参保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