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秉政
“鲁相嗜鱼”的典故最早见于《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史记·循吏列传》亦有载述。故事讲的是鲁国宰相公孙仪特别喜欢吃鱼,因此献鱼者络绎不绝,然而公孙仪皆婉言拒之。其弟子对此颇感困惑,遂问道:您素来嗜鱼,何以他人好意馈赠,却拒不接受?公孙仪说:正因我酷爱吃鱼,故不可收受。虽食数鱼不足挂齿,然若我常受人馈赠,恐将招致贪污之恶名,终致宰相之位不保。届时,纵使我仍嗜鱼,亦无福消受。
公孙仪明白“鱼”背后的玄机。那一条条鱼,其实是诱鱼的饵、钓鱼的钩,隐藏着日后身败名裂的祸端。在欲与利、贪与廉之间,需要做出明智的取舍。他“嗜鱼而不受鱼”的选择,在于懂得权衡,在得失的天平上称量出“廉”的分量。这个典故穿越千年,向从政者昭示着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行有所止、知止当止,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唯有克制欲望、明辨是非,方能在利益诱惑面前站稳脚跟,永葆初心本色。两千多年前,这位身居高位的国相便有如此清醒的廉洁自守认知,且躬身践行、以身作则,其远见卓识与自律品格,难能可贵。
反观当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未能守住底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违规宴请;更有甚者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最终“伸手必被捉”,不仅个人与家属身败名裂、身陷囹圄,更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与营商环境,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笔者曾相识的几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也曾有过务实作为、建功立业的过往,但终究没能抵御贪欲膨胀,因擅权妄为、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须知功过不能相抵,纪律红线不可逾越,任何触碰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
“正人先正己”。律己是为官者的基本准则,无论身处何职,自我约束都是重中之重,己不正,焉能正人。《后汉书·羊续传》记载,东汉时期,羊续为南阳太守,他目睹当地权贵富豪奢靡之风,深恶痛绝,决心身体力行,以正风气。一日,府丞送来一条鱼,羊续收下后,将鱼悬于厅堂,待府丞再次献鱼时,便展示悬挂之鱼,以示拒绝,府丞见后惭愧而退。羊续以清廉自“正”的实际行动做出榜样,使当地奢靡之风得到改善。如果说公孙仪的“拒鱼”展现了为官者的底线,那么羊续“悬鱼太守”则诠释了从政者的道德高度。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这一古训,揭示了贪欲的危害和遏制贪欲的必要。无数事例证明,人一旦被贪欲驱使,就会踏上一条不归路。对共产党人而言,修身律己是终身课题。名节如璧不可污,身正方能行远途。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初心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植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恪守底线之界,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要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将“为民务实清廉”刻在心头、落在实处。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不存私心、不谋私利。要做到慎独慎微,在无人监督之时保持清醒,在小事小节之上坚守原则,时刻保持警惕、警觉、警醒,牢记“心存敬畏,不存侥幸”。要明辨是非界限,做人有原则、做事有规矩、用权有底线、交友有分寸,严格约束自身操守与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在风浪考验中稳得住心神,在诱惑“围猎”前守得住清白。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有权不任性、用权不妄为、掌权不滥用,将法律法规与纪律制度作为行事准则,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公正用权、清廉处事、清白做人。唯有如此,方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行稳致远,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让廉洁之风常吹不止,让清正之气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