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六项举措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2023年11月14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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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亚欣)11月1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在东方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低保资金4.25亿元、特困供养资金4.17亿元;实施临时救助7987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468.6万元。
  放宽认定条件,加大兜底保障力度。明确低保准入,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核算重度、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财产时,豁免现值不高于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3倍。
  完善鼓励政策,引导低保对象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落实就业成本和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并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低保家庭中有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重病患者以及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低保渐退期可延长至12个月。
  强化临时救助,发挥急难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暂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质效。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审核确认工作“三合一”,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
  优化办理流程,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低保审核确认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个工作日。强化异地救助,落实急难发生地组织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实施急难情况24小时内先行临时救助,提升救助“及时性”。年满60周岁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低保对象,申请认定特困人员的不再提交其他相关认定申请材料。
  制定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进行定期核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救助审核确认等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复杂问题。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