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营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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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共同富裕,关键是完善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为促进“村社一体化”模式发展,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和农民共同富裕的新指导。
深挖产业链条,提高盈利分红能力。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一要突出优势建强产业链。村领办合作社要突出本地农作物、农产品的独特优势,加大整合、开发、加工力度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坚持做深、做精方向开展二次加工,把产业链向纵深拓展。要加强外部合作,积极利用外部资金、技术、产业平台等资源和载体放大特色产业的优势,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升特色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布局组团式农业。二要聚焦短板补充产业链。着力解决资源聚合难、经营主体散、发展能力弱等短板,统筹做好龙头企业引进、优质项目招商、社会资本整合等工作,补足农业产业链的主体性短板。要着力解决支撑力度不够、发展基础不好、关键硬件不足等短板,强化有利于农业生产的道路、桥梁、沟渠等硬件的建设力度,补足农业产业链的外在性短板。三要瞄准创新拓展产业链。在信息化时代,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创新、着力布局智慧农业。积极对接企业等经济组织和不同群体的需求,提高农业多元化、个性化生产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服务方式创新,着力布局定制农业。此外,加大资源和要素投入,以科研为抓手,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着力布局科技农业。
发展跨村联合社,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带动发展力度不够、村社内部裙带关系等问题,积极探索实施“跨村联建”新模式,推动乡村振兴由“单打独斗”向“合力作战”转变,实现联建村抱团发展、资源效益最大化。一是组织联建,筑牢共建堡垒。可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划分的情况下,按照地域相邻、人文相近、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原则,选择一个区域内有发展潜力、特色示范效应明显的村作为中心村,以中心村农业合作社联合周边发展较弱的村建立联建合作社,明确联建工作职责和议事协调、共建共享等规则,提高集约发展能力、市场互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二是产业联兴,迸发共富能量。可在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基础上,推动联建村设立党支部领办联合社,合理谋划,携手开发资源,发展联合产业“交叉经济”,实现资源共享、时空互补,使村村有产业,村村有特色,村村有亮点,村村能致富。三是人才联享,凝聚共享智慧。可选拔威信高能力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的党员担任联建村党总支书记,吸收联建村各村党组织负责人为联建党总支成员,在支部成员的带领下建立“跨村联建人才智库”,汇集各村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等专家能手、返乡人才,形成“村村共享‘一人’,‘多人’共建村村”局面,促进合作社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加强盈余分配制度创新,兼顾效率与公平。一是动态化调整收益分配。农业合作社在成立章程中,一般都约定了盈余分配的办法,在设置分配办法时,要在保障社员基本收入的基础上,动态设置盈余分配比例。例如,在创社初期,可以适度增加再投入比例,适度减小分红比例,然后再逐年增加农民的分红比例;要优先保障集体资产和优秀社员分红,要根据工作绩效实际动态调整合作社管理层奖励性分红。二是要在保证公平下凸显效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合作社要想健康发展,必须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根据土地等级、生产产品质量、对合作社贡献大小等因素,对优秀社员农户等适当予以奖励,提高优秀人才投入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三是通过二次分配帮助困难群众。可通过优先就业、资金技术扶持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增加收入。合作社每年可拿出部分收入,通过设立助学扶老资金等方式,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给予特定补助,提高困难群众的经济收入。
(作者单位:潍城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