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五论

(2025年03月01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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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文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高度,立足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不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形成了关于基层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
  党的全面领导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只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治理体制效能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地基牢固大厦才能坚固。要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大党建”格局,突出围绕组织建设、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重点设立专项攻坚组,让基层党组织担负起引领基层治理的政治责任。
  以人民为中心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基层治理必须立足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一方面,要全力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另一方面,要尊重群众在基层治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性力量,不断调动群众积极性,并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
  治理重心下移论。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任何一项国家行动最终都要落地基层,所以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可以发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越来越强调“服务”二字。但是,在“下移”的改革实践过程中,部分基层单位出现了责任和事权扎堆,“大马拉小车”的结构性困境。党中央明确要求为基层减负,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兵简政,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抓下去。群众对基层工作的满意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其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所以,基层治理改革一定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处理好权限和人财物资源配置问题,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简约高效论。基层治理重视“刀刃向内”,主要工作是进行组织架构的结构性改革。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达到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的目的。
  治理共同体论。2021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首先,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对基层组织和各类工作的统一领导。其次,树立大抓基层的政策导向,推动资源服务向基层下沉,重点加强基层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以及平安建设等方面能力建设。再次,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把中国式民主价值和理念精准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符合民心的基层实践。
   (作者单位:潍坊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