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秉政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
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方法,历经不同时期,适应各种矛盾变化,体现出持续旺盛的生命力。“枫桥经验”虽然诞生在农村,但其强化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不仅适用于农村,而且适用于城市。随着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人民内部矛盾发生变化,群众工作环境日趋复杂,基层治理也面临一系列新要求和新挑战。在此背景下,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自觉适应基层治理情境变迁,逐步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从社会治理走向多域治理、从线下治理走向线上线下协同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人民至上、立足基层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立场。基层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场所。社会治理的根基在基层、矛盾纠纷发生的场域在基层,“枫桥经验”发挥功能的基础也在基层。实践表明,“枫桥经验”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矛盾和问题的典范。适应新时代要求,“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成为依靠群众进行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的代名词。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紧贴实际、扎根基层的经验。实际上,正是党正确贯彻群众路线,充分支持群众、信任群众,形成了党群联动、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才使得风险预防、矛盾化解、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具备了有温度、有效率的基层社会基础。它的制度关怀触及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它的治理成效成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本质上讲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经验,是释放治理效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效方法。“枫桥经验”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其创新发展的基本点,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历经岁月考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基层之治”夯实“中国之治”,更好实现“基层强则国家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鼓励各地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基础上探索制定基层治理领域地方立法,重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修订与实施,丰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底蕴的社会治理文化,提升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