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伟)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12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提醒告诫函,倡导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函提出,各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从事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美容美发、交通运输、殡葬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内价格秩序。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两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加强民生商品、酒店、餐饮、景区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