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 做实林长制 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2023年09月20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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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 通讯员 杨保森 朱子博)今年以来,昌乐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聚焦县、镇、村三级林长职责,多方联动、科普宣传、动态监测、严厉打击等全方位发力攻坚,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昌乐县研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林政执法领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沟通机制,并成立林草资源保护监管工作小组,专职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负责野生动物的执法监管工作,实现由“协调执法”到“直接执法”,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迅速打破了机构改革后野生动物执法监管工作面临的难题。
  昌乐县始终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今年,县、镇两级林长办公室共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集中宣传活动17次,发放宣传彩页、宣传画册26000余份。
  昌乐县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建设考核内容,建立了由分管县长任召集人、13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为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今年以来,昌乐县林业部门多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定期对县内主要集贸市场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交易检查,共开展联合检查12次。
  昌乐县扎实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一系列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定期开展巡山、巡林行动。同时,要求镇、村两级林长全力抓好辖区内山头、林间等区域的野生动物巡护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野生动物巡护1200余次,出动护林员1800余人次。
  昌乐县搞好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私自贩卖、饲养保护动物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昌乐县在山东世代名车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莲花山动物园设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2处,开展辖区内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工作。今年该中心共救助野生动物80余只,其中,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红隼、雕鸮、红胁绣眼鸟、鸺鹠等10余只,对符合放飞条件的全部进行了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