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要闻

工伤认定记牢这些“知识点”

(2023年11月04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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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期间违规操作或上厕所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工作期间带亲戚参观本公司,途中受伤算工伤吗?”……对于工伤的认定,现实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同情况,符合什么条件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如何申请,11月3日,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围绕“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伤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其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管其本人是否有过失,只要不属于不予认定工伤情形的,应依法认定为工伤。此外,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为临时解决或满足合理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某些事项(如喝水、如厕等)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意外伤害情形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带亲戚参观公司,若其所进行的活动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没有关系,则员工的行为不符合“因从事本职工作以及从事领导所指派的工作而受伤”,也不属于“满足合理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员工本次的受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补充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和1年以内申请工伤认定,报销政策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 通讯员 牟晓明 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