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法赋能高质量发展

昌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崔爱江

(2024年06月11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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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的法治化水平越高,就越能得到各类市场主体的青睐,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就越充沛、越持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精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昌乐县司法局聚焦化解企业“急难愁盼”,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聚焦法律风险防控,创新机制“优服务”。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一个企业平稳的经营管理离不开法律风险防控。昌乐县司法局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为目标,组织“企业法律管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企业开展量身定制的“法治体检”服务200余次;针对企业遇到的共性法律问题,组织律师梳理企业经营中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汇编》,集中向企业开展宣讲、解读,助力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聚焦合法性审核,专项清理“除障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的支持政策,能够极大地提振一个地方企业发展的信心底气。昌乐县司法局以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评估机制,让涉企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定期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专项评估清理,对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一律废止或者调整完善,着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
  聚焦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增活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固然是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执法行为都是简单地“一罚了之”。昌乐县司法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首违不罚”“首违轻罚”清单机制落实,指导执法部门运用说服、教育等更柔性的姿态、更人性化的举措来执法,在达到处罚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让人性化执法在法律尺度中彰显法治温度。
  聚焦法治素养提升,普法宣传“释疑惑”。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是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的基础,也直接关系到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昌乐县司法局将企业经营者作为普法重点对象,2023年以来,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法润宝都”6支普法队及140余名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宣传活动60余次。守法必先知法,针对企业法律法规认知不足,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按领域、分行业梳理涉企行政处罚事项155项,印制发放《涉企行政处罚事项明白纸》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