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2024年08月26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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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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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我国城乡融合发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迎来新机遇。
  当前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以县域为单元和载体的持续优化和深度融合阶段。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潍坊市具有宽厚的基础和潜力。改革开放以后,潍坊不断拓展创新“三个模式”,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有力推动了县域范围内农业产业化到乡村振兴融合化的蝶变跃迁。特别是县域城乡数字化与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和物质支撑,潍坊城乡关系进入持续优化和深度融合的新阶段。然而与全市人民美好生活更高要求相比,我市城乡融合发展和推进县域单元突破仍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塑造新型城乡关系。
  继续破除县域城乡要素流动壁垒,建立“平等交换、高效配置”的城乡要素市场体系。一是在县域范围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等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平等交换,打造有效市场机制。二是根据不同要素属性、市场化程度差异等因素,强化分类施策,建设公平、公正、有序、合理的市场环境。着力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赋予乡村资源资产与城市资源资产同等权益,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同地同价同权”。三是探索建立确保农村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农村发展的制度机制,在县域城乡融合中建立更加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同时,增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要素向乡村和产业集聚。
  推动县域城乡产业融合,建立“协同共生”的城乡产业关系。县域城乡产业协同共生是推进县域城乡产业融合的基础。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既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城市发展带来的虹吸效应,缓解城市发展承载的压力,又能更好地直接对接乡镇、村庄,为城乡进一步融合提供有效的缓冲空间。一是围绕产业链条,形成产业融通融合融汇新优势。通过融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融汇全要素,提高县域资源要素配置的协同性,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二是构建城乡互补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通过县域基础雄厚、品类众多、品牌卓越的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动城市工业、服务业不断拓面增量。合理布局城乡产业空间,以城市仓储、物流、加工、研发、销售等环节的优化,带动乡村产业提质换档,实现城乡产业互促互助,转型升级。三是强化园区载体作用,实现以点带面产业融合。
  建立“以人为本”的城乡主体关系。县域作为我国的基本行政单元,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承担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实现乡村振兴,满足农民群众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的关键纽带,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聚焦县域体制机制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空间有序接转的人口流动机制,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鼓励就地、就近城镇化。完善城乡协同统筹的县域公共服务机制。探索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尝试建立支持“新乡人”“归乡人”等群体长期留居乡村工作生活的激励机制。
  完善县域城乡规划体系,建立“梯次有序、功能互补”的城乡空间关系。一是补齐乡村规划短板。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纠正地方村庄规划编制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和倾向,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完善城乡规划,要注意构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长短期目标、软硬弹性目标体系。三是注重在城乡规划中,解决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农村空心化与城镇化聚集、城乡功能合理配置等关系,加强城乡联动,共同推动城乡有机整体的形成。
    (作者单位:潍坊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