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民生工作思路 惠泽群众品质生活

(2024年10月12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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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文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民生工作总体思路,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推动全体人民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作为民生工作的最高境界,体现了社会建设的理想追求和最高期待。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目标。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共同富裕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民的一个夙愿,中华文化中“天下大同”“小康社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等思想理念都体现出对共同富裕理想的追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是党的历史使命和行动价值。党的百年发展史就是一部守初心、担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追求共同富裕的奋斗史。
  进入新时代,党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这一“看家本领”,推动共同富裕开启了从理想愿景、价值诉求向渐进性发展过程转化的进程。坚持分类有序与全面发展、分段推进与长期战略辩证统一。一方面,更加强调富裕主体的全民性和内容的全面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总的认为,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改革初期不得不采取的一项策略。先富政策成功以后,必然更加强调先富带动后富。共同富裕的内容维度也随之由物质富裕上升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相统一。另一方面,部署“过河”任务的同时,解决了“桥或船”的问题。从“三步走”战略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再到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党一直在不断探索。深刻把握民生工作的总目标,将群众生活改善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统筹协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体现了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君主主权思想时指出,“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恩格斯谈及卢梭的辩证法时以肯定语气引用了其关于人民主权的思想,“人民拥立国君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毁灭自由,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且是全部公法的基本原则。”这些经典表述表明了人民主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政治合法性。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七个聚焦”,其中之一是“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目的就是要继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同时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厚的人民情怀。新时代民生工作要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着具体的内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步骤要符合人民利益,改革成果要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要激发人民首创精神,确保改革获得广泛社会支持。
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作为重要遵循
  进入新时代,社会形势和群众需求的变化对民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任何时候民生工作都不能脱离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离开经济发展谈民生改善,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是一场空谈。民生工作要“尽力而为”增进福祉,让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防止“应尽其力而未尽”。民生工作在满足群众基本需要的同时要注重满足标准的适度性,要将有限财力资源用到“刀刃”上。一方面,要突出重点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社会政策的兜底功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需求逐渐从追求基础性、刚需性的物质文化生活转向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在民生追求“有没有”的数量提升阶段,群众需求单一且经常发生“同频共振”现象,所以相对容易满足。当民生追求发展到“好不好”的品质提升阶段,群众需求差异化、个性化越来越明显且更加难以满足。
  通过制度化方式解决现实问题是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趋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平正义是否落实到位是民生工作成效的“试金石”,而制度创新归根到底是要把公平正义落实到制度方方面面。民生制度如果没有提供公平公正的利益诉求渠道与协商平台,利益博弈过程中“抗争方”只能选择借助制度以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由此可能引发社会冲突。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各项民生工作制度均已“架梁立柱”。随着民生工作进入质量提升阶段,民生制度改革要拿出更多创新举措,把就业、医疗、教育、社保、住房等问题解决好,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单位:潍坊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