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人分别获评
“全国自强模范”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2025年05月18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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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张沁)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我市刘晓清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于胜颐获评“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刘晓清,诸城市人,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讲解员,肢体一级持证残疾人,现为潍坊市政协常委,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客座教授,先后获评“中国好人”、全国最美家庭、山东省道德模范、山东省残疾人十大自强模范、齐鲁文化之星、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最美志愿者、2013中国书画界十大年度人物、山东省五四青年奖章、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等荣誉。
  于胜颐,昌乐县人,现任山东胜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肢体二级残疾人。于胜颐坚持人民至上服务理念,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其创立的胜颐集团不断发展壮大,旗下拥有10多个子公司,业务涵盖康复医疗、教育、托养、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固定资产达7亿多元,在职员工8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