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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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进入新时代,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为艰巨,目前社会治理还存在弱项,在不少方面还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这些都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直接面对群众,事务琐碎复杂甚至艰巨繁重,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充分支持群众、信任群众,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形成了党群联动、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使风险预防、矛盾化解、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具备了有温度、有效率的基层社会基础。同时,实事求是、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释放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要鼓励各地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制定基层治理的优化举措,重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修订与实施,丰富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深厚历史底蕴的社会治理文化,提升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标本兼治。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使社区能够承接传统“单位”中的公共服务和利益协调功能,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和平台。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创新各方面、全过程,通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把党的领导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构筑好基层社会治理“桥头堡”,打通每一个“神经末梢”,使基层社会治理政治方向不偏离,资源能力有保障,形成社会治理有效合力,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要进一步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做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