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元超)6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潍坊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潍坊市市区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并印发了相关通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从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流程、资金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相关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20日。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2023年5月1日后在潍坊市区首次就业,申请时间与就业登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在潍坊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社保在市区缴纳,工作单位在县(市)的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在潍坊市区无住房登记信息,且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补贴标准为:专科及以下学历每月补贴300元;本科学历每月补贴35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4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600元,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办理流程、退出管理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