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淑芹:
经调查核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我局2022年1月26日对潍坊相亲相爱公益服务中心负责人、理事备案以及章程修改核准登记。由于你现已不在户籍地址居住,且无法邮寄联络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潍坊相亲相爱公益服务中心于2022年1月26日向我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等材料,申请潍坊相亲相爱公益服务中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以及章程修改核准等事项,经调查核实,我局认定上述材料中部分内容存在虚假不实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我局2022年1月26日对潍坊相亲相爱公益服务中心负责人、理事备案以及章程修改核准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于上述拟撤销的事项,你作为与撤销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牟超、李家昌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6-8080863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