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韶华)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强基础、促发挥”为目标,大力加强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切实筑牢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立足镇(街)人民调解组织的枢纽作用,市司法局大力加强镇(街)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和充实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市已建立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13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7071个,覆盖率达100%。
市司法局坚持“推选与聘任、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现有的村(居)和社区干部、志愿者、“五老”等资源,积极吸纳退休的法官、网格员、律师等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同时,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及品牌调解室。目前,全市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员达到23131人,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7935人。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坚持“引进来、走出去”,通过聘请专家授课、解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培训人民调解员近2万人次。
市司法局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全市各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3414起、邻里纠纷17521起、山林土地纠纷1326起、宅基地纠纷1809起。针对春耕、“三夏”、秋收等农业生产重要时段,主动上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为农业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全市各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涉农生产纠纷2105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