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 通讯员 尹海平)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本着“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服务支持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自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编制印发《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送法入企”活动服务手册》《致企事业单位的一封信》,以“六五”环境日宣传及监督帮扶、双随机执法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主动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结合推行“一证式执法”,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印发“送法入企”服务手册,对申领、换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排污许可登记变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企业自行监测要求等进行宣传,普及排污许可有关知识,并结合排污许可证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规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提醒服务对象及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避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针对易发频发环境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以易发频发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普法宣传内容,制作《潍坊市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宣传片,以案释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警示,常态化对企业开展提醒教育,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展从轻、减轻以及免予处罚政策普法宣传。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潍坊市生态环境管理领域轻罚、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6种规定情形的案件,经集体讨论,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表确定的处罚金额基础上减少一定百分比进行处罚,对符合11种不予处罚情形的处罚案件,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出台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宣传材料,通过新闻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提醒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截至10月底,今年我市共办理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5件,从轻减轻处罚金额190余万元,办理不予处罚案件95件,免罚金额4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