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明年5月起施行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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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生命伦理和社会公平,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07年颁布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促进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面临新情况、新形势,为了更好地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
  一是强化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将条例名称改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
  二是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实行全流程管理。
  三是加强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
  此外,完善了法律责任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器官捐献和移植领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