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滨海法院聚焦职责使命,深入开展“守护司法公正 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服务链条,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滨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立足“公正与效率”,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获得感。建立涉企案件“三个优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司法调解和解力度,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减轻企业打官司成本,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深化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组建查控、精执、快执、财产处置等专业团队,健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集约办理等工作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提速增效;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适应经济恢复发展的形势,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深化网络司法拍卖改革,积极运用“互联网+”理念,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健全执行款一案一账号系统,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
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提升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水平。全面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云开庭”等服务。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将调解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诉累。结合“能力作风深化年”活动,出台《司法“转作风”六条及“三不准”》,强化“如我在诉、情同我心”的司法理念,提升干警司法服务能力水平。针对与企业相关的纠纷案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好“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力推“一站式”多元解纷。深入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依法可调案件,能调则调、能调尽调,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
规范司法行为,提升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力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充分考虑金融高质量发展、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等要求,推进经济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程序有序衔接,探索破产重整和预重整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涉僵尸企业案件的处置效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刑事审判、金融破产、环境资源、法治政府建设、诚信社会建设、涉诉信访等领域的协作配合。讲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故事,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弘扬“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滨海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