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版:潍坊日报创刊40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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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滨海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郑爱芝

(2024年07月04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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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滨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党工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滨海检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理念,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细更实,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先后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涉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系全省唯一入选案例)。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不仅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更折射政治生态、反映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滨海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融入滨海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中,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担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责使命,不断深化“品质滨检、创新滨检、活力滨检、品牌滨检”建设,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滨海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开创滨海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理念,聚焦滨海特色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坚持打击与保护、监督与治理协同推进,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要职责使命,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对经济类犯罪、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惩,加大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与公安机关加强反洗钱协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营商环境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产经营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涉企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准确把握刑民交叉案件罪与非罪界限,加强对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监督。
  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全力提升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精准性,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注重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用好检察建议,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乃至区域内企业合规。标本兼治,以区域合规推动法治滨海建设,开展检企共建、法治会诊、服务企业专员、送政策送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合规宣传,预防企业违法犯罪,促进行业治理,助推区域整体法治化水平提升,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