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晓萌)近日,潍坊市司法局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闭环监管。
据悉,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是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对其质量效果、问题风险等进行调查分析与综合研判,形成的评估意见将作为决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主体、情形、方式、内容和程序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评估职责,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具体承担评估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决策执行单位按职责予以配合。细化评估情形,对上级政策或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决策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意见较多的决策,应当组织评估;涉及重大改革事项、影响面大、关注度高的决策,实施满一年可以开展评估;五年以上长期决策可以进行中期评估。规范评估内容和程序,列举七类评估重点和四项评估步骤,要求评估报告应当数据真实、内容完整、结论准确、建议可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工作规则》还对公众参与、委托评估等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增强了决策后评估工作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