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秉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法治建设就是护山屏障。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这部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领域里程碑式的重大成果,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关乎民生福祉与人民健康,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也关乎全人类的共同未来。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既是立法定位,也是立法目标,更是一项将政治意志、改革成果与法理智慧熔铸为有机整体的创造性实践。该法典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不仅体现于具体制度条款之中,更体现在支撑这些条款的底层逻辑与方法论之中。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必须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新阶段新特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把学习贯彻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坚持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必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动摇,建立健全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公众参与、多方监督、司法保障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格局。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梳理与生态环境法典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推动有效实施。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创新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形式,积极推动法典走向群众、走进基层,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为法典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典制定完成是“前半篇文章”,推动实施见效才是更吃劲、更关键的“后半篇文章”。我们应当将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作为契机,将法典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每一个人都成为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守护者、受益者,共同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以法典实施推动全民生态文明行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