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春晖)考生在复习迎考的同时,需要提前准备考试相关用品,哪些物品禁止带入考场?6月6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意向考生发布提醒。
根据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以下物品禁止带入考场: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等;书包、学习资料、稿纸、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计算尺等;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此外,提醒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考试。考试期间,考点可提供饮水服务,考生若携带水杯、水瓶,应为透明、非金属材质。请考生尽量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避免丢失。
高考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6月7日至10日期间,考生如需要,可于每天7:00—20: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携带的身份证须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如到达考点发现个人考试证件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考点负责人员,考点会为考生提供相应救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