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湿地资源 打造鸢都生态美景

我市持续推动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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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全市明确四级林长8545名,探索创新林业执法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林长制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加快建设更好潍坊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林长制”为统领,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着力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为群众提供生态福利。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3处、森林公园10处。其中,青州弥河国家湿地公园、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获评国家重要湿地,全市国家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森林督查为抓手,高标准做好全市林地保护工作。制定《森林督查工作规范》,印发《森林督查常态化监管暂行办法》,聚焦“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充分调动各单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性。主动提前介入,引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用林,林地违法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森林质量提升新模式,我市获批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6处,试点面积共15942.16亩,分布于6处国有林场。通过抚育采伐、修枝、割灌除草等技术手段,提升林分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增加生物多样性,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打造高质量生态空间。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我市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印发《潍坊市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积极争取湿地保护资金,用于湿地公园植被恢复、清淤疏浚、科普宣教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水平,近三年共争取省级以上湿地保护修复资金3545万元,湿地公园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关系群众生态需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加压奋进,坚定扛起保护重任,结合“林长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将政策法规宣传送到“田间地头”,强化全民保护森林湿地资源意识,共同打造鸢都优美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