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祥
赵秉忠状元卷,是目前唯一存世的明代状元卷,对研究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具有重要价值。自状元卷面世以来,关于它为何会流落到民间的问题,一直存在诸多争论和猜测,始终未能形成确切定论。但通过研究《明史》和相关历史文献,我们可以看到状元卷的历史轨迹,也能探知状元卷流落到民间的历史真相。
翻阅关于明代的历史资料,我们可以看到,记载赵秉忠内容的主要有《崇祯长编》《明熹宗实录》《益都县图志》等少数资料,但有些史料经不起考证和推敲。
目前关于状元卷流落到民间的解释,主要在三个方面:
一是偷拿说。传说赵秉忠身为礼部侍郎,是能接触到明朝历代科考存档的,为了避免魏忠贤把状元卷作为构陷自己的把柄,赵秉忠离职前偷偷把状元卷带回了家。
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说法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第一,明朝的档案制度。明朝自建立起,明太祖朱元璋就极为重视档案管理。从上到下层层设置档案机构,分层负责。作为科考档案,状元卷有专门人员管理,且借阅有严格程序,就算赵秉忠是礼部侍郎,也不可能偷拿档案。另外,赵秉忠作为一个文人,是不屑于也没有必要做这等偷拿档案的事。第二,明朝的科举制度。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完毕后,阅卷考官选出优秀的考卷,由皇帝最后确定状元——也就是状元卷上御笔亲书的“第一甲第一名”。赵秉忠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由万历皇帝钦点成为状元,其状元卷是得到考官和皇帝一致认可的。就算魏忠贤想找把柄整治赵秉忠,也不可能拿状元卷进行构陷。假如他真拿状元卷去陷害赵秉忠,是不是等于否定万历皇帝,还得把礼部一众考官和天下文人推到自己的对立面?所谓的赵秉忠偷状元卷,就是子虚乌有,不可能发生的事。
二是皇帝赏赐说。这种说法也流传甚广,大意是天启五年(1625年),赵秉忠看到魏忠贤屡屡加害于他,感觉朝政日非,向皇帝请求告老还乡。明熹宗朱由校看到赵秉忠要致仕还乡,感谢他这些年的工作成绩,于是升一级后,让他以礼部尚书的级别退休,并把状元卷赏赐给他。
据《益都县图志》记载,魏忠贤诋毁赵秉忠时,明熹宗问道:你说的赵秉忠就是那个穿着短袍子讲经的人吗?假如这件事是真的,可见皇帝对赵秉忠并不熟悉。试想,皇帝对不熟悉的官员怎么会特别赏赐考试卷?就算皇帝要赏赐退休官员,按照旧例,也多赏赐财物。《益都县图志》始编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所写赵秉忠列传,是清代益都县官方组织部分文人所编撰,其中所载明代史料也未必准确,而关于赵秉忠的部分描述恐怕也是道听途说居多,并不严谨。皇帝赏赐状元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赵秉忠本人上疏,要求皇帝把状元卷赏赐给他,作为致仕后的留念呢?仔细分析下当时赵秉忠所处的环境,这个做法也是不可能的。按《益都县图志》所载,赵秉忠唯恐遭到魏忠贤集团的迫害,主动辞官,急于离开朝廷这个政治旋涡,他怎么可能在获批退休后,还会再次请求皇帝赏赐自己的考卷?
三是领归私第说。状元卷既不是赵秉忠偷带回家的,也不是皇帝赏赐的,那么第三种说法便有了最高的可信度——状元卷是赵秉忠堂堂正正领回来的。
这一点,还确实是有证据可以证明的。
如果说《益都县图志》所载内容是清光绪年间所编撰,与明代历史出入较大的话,那有一部明代的典籍颇具权威性,可做证据。这部典籍就是《礼部志稿》,明朝泰昌至天启年间由官方所编撰,当时的礼部尚书林尧俞领衔。泰昌是万历皇帝儿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年号。赵秉忠于天启三年(1623年)十月晋升为礼部右侍郎,林尧俞曾是赵秉忠的上司,所以这部书的资料更为可信。这部书共110卷,详细记录了礼部典章制度,其中对科举内容也有详细记载。这部书明确指出,状元卷可“领归私第”。这就是说,明代科举考试有明确的规定,状元在考试结束后,可以把状元卷领回自己家,作为激励后代的范本而代代相传。至于赵秉忠是在万历年间还是天启年间领回的状元卷,目前暂无明确史料可考。
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些研究赵秉忠状元卷的文章写其父赵禧官至礼部侍郎,父子同在礼部为官,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从现存史料来看,赵禧只是担任过山西文水县丞,从文水县丞离职后,就回家照顾老人了,没有史料证明他再次入仕,更不存在任礼部侍郎一说。
不管怎么说,状元卷被赵秉忠领回后,世代相传,经过四百余年的流转,最终与东汉“宜子孙”玉璧和龙兴寺遗址出土佛教造像一起成了青州博物馆的镇馆之宝。今天,赵秉忠状元卷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研学的内容,他们不仅要学习状元卷的书法和赵秉忠的治国思想,更要深入了解明代赵秉忠状元卷背后的那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