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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2023年05月05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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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为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一是坚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底线,明确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二是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从登记管理、资质审核、“证”“照”信息共享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三是统筹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充分考虑医疗美容行业规律特点,在推进优化行业准入条件、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约束等多个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