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 通讯员 李莉 陈晓庆)近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潍坊市干部监督与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协同工作办法》,汇聚监督合力,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协同计划及信息共享,谋划监督重点。《办法》规定,市委审计办结合审计资源配置情况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安排;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干部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等提出年度计划初步建议名单;市委组织部提供与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可能相关的信息;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负责梳理、分析被审计对象相关问题和信息,确定重点事项,作为审计实施方案的重要参考。
协同审计过程,确保监督质量。《办法》规定,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可联系市委组织部人员参加审计进点会、审中座谈、审计结果反馈会等,明确在审计项目中可同步开展的内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可协调市委组织部就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分歧问题等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会商论证。
协同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到位。《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可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可共同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协同成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办法》规定,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综合分析,防止“带病提拔”。双方对审计发现的多发易发问题、共性问题及内控缺陷和风险较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针对某一领域或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例及问责处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