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伟)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各产权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发布有关收费事项提醒。
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落实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降低充电费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建议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加强行业自律。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