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之(公元1643年-1720年),字秀实,号邞芑,诸城无忌李氏,辛庄子村(今诸城市舜王街道)人,为李澄中之从子(兄弟的儿子),清前期著名官员。曾捐家资助征噶尔丹、主持澳门香港剿匪、琼州(海南岛)平叛、陕甘大地震赈灾等,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华之中式康熙十五年(1676年)丙辰科进士,为官一生颇具家国意识。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李华之倾家中所有,筹巨资置军需粮秣,亲自押运,随中路大军供给军需。凯旋后升为广东肇高廉罗道副使,后历升要职,官至刑部左侍郎(正二品)。曾任顺天乡试同考官、会试副主考官,是明清以来诸城第一位主持过会试者。李华之任按察使司副使时,所辖黄江厂私自收稻谷为税,谷民怨怒,李华之废除这一税收,谷民称快。琼州一带的黎族百姓作乱,李华之单骑前往,得知是官逼民反,最终将此地贪官严肃处理。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正值山东大旱,饥荒严重。李华之率领族人开仓廪,设粥棚,供给饥民,日食千人,自秋至春不停。拯生恤死数以万计,附近乡邻无饿殍。李华之从政立朝数十年,历任地方中枢,政迹遍及大江南北,所到之处,皆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爱戴。他离任云贵后,云贵两省军民皆为其立生祠奉祀。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李华之卒于平凉、巩昌诸郡的地震赈灾归途中,时年78岁。康熙帝哀之,赐祭葬。灵柩回故乡葬于城东南台紫峪(原址在清墩水库),崇祀乡贤祠。
(资料来源《潍坊历史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