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萌)近年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取得积极成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4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全市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近5万起,为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致力常态长效,建立“全方位”调解制度机制。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建立起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制度,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先后发掘、推出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40余个。健全完善组合机制,建立健全“访调对接”“警民联调”、著作权纠纷“三调一诉”等工作机制,构建了诉调、访调、公调、检调、仲调协同化解机制,并形成了“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裁决”等矛盾纠纷组合式化解模式。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2.4万余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600余名。
立足合纵连横,构建“立体化”调解组织体系。围绕化解各层级各领域矛盾纠纷,千方百计拓展调解组织覆盖面。在纵向上织牢组织架构,做实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以市级调解委员会为龙头、县级调解委员会为枢纽、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支撑、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建立村(社区)、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7100余个。在横向上抓实行政调解,积极推动在教育、医疗、交通、劳动争议、房地征收、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推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本领域矛盾纠纷,目前全市共建立行政调解组织497个。在行业领域扩大覆盖范围,主动适应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婚姻家庭、校园纠纷、保险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2个,进一步拓展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
整合法治资源,搭建“一站式”纠纷调处平台。设立“无讼超市”,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复议等各类资源,集中入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履行非诉纠纷的接待、咨询、督办、反馈等职能,目前全市已建立“无讼超市”134个。配强岗位力量,在“无讼超市”内部,科学设置前台功能,及时将矛盾纠纷导入最佳解决途径;在窗口配齐现场处置人员力量,承接前台分流的引导指令,现场即时办结群众诉求;在后台配齐调解、公证、行政复议等分类化解人员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衔接机制,建立调解与公证、调解与仲裁、调解与行政复议、调解与裁决、公证与仲裁、公证与行政复议、公证与裁决、行政复议与裁决等8项非诉讼解决方式衔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注重科技赋能,提升“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创建智慧办公平台,着眼“大调解”格局工作实际,建立非诉讼纠纷集约化解办公平台,设置事项办理、业务分类、数据分析、考核计分等4大服务模块,整合纳入10余项业务,构建起了全品类、立体化的矛盾纠纷集约化解综合工作平台。实施调解线上办理,将调解、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递进式”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