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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5日下午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党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就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谈了体会。他们表示,党的二十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阐述了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定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央政治局要带头抓好全党全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深入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和掌握。
  习近平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只有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才能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为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首先要读原文、悟原理。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报告,同时要把学习大会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联系着学。新时代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十分生动的,我们的学习也应该是生动的,不能仅停留在记住一些概念和提法。要紧密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联系这些年来我们走过的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历程,联系我们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具体实践,联系国际环境深刻变化,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习近平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把握上下功夫。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十分丰富,既有政治上的高瞻远瞩和理论上的深邃思考,也有目标上的科学设定和工作上的战略部署,这些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只有坚持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际和国内相结合的办法,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进行反复揣摩,才能全面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避免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要全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领会“两个结合”、“六个坚持”,正确认识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要全面把握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深刻感悟这些伟大变革对党、对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中国的发展的深远影响,深刻领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和战略布局、战略举措不动摇,坚定战略自信。要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布局的关系,认识到前者是后者的理论支撑,从而深刻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布局的科学性和必然性。要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紧密联系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深刻认识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目标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习近平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注重抓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有计划、有部署,在把握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的前提下,对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拿出落实的具体方案,制定明确的时间表、施工图,扎扎实实向前推进。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真抓实干,就分管的领域或主政的地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作出部署,抓紧行动起来。党的二十大所作出的决策部署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等各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提出明确要求,既要抓进度,更要重质量。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有近期的,有中期的,也有长期的,要分清轻重缓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事,防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把党中央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
  习近平指出,政治局的同志们尤其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顾全大局,在履行自身职责、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注意兼顾上下左右,加强协同配合。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夯实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的实力,勇于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习近平指出,党中央将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部署。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干部集中轮训。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既要做实干家,又要做宣传家,带头宣讲。宣传思想工作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外宣介工作,引导国际社会全面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
中共潍坊市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同心同德 同心同向 同心同行
团结奋斗推动潍坊发展迈向新高度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马福才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凯)10月26日,中共潍坊市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做到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凝聚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潍坊篇章。市委书记江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杨升岩传达中共二十大精神。
  会上,民盟市委会主委毛秀凤,民建市委会主委刘秀平,民进市委会主委王贤臣,致公党市委会主委任春娥,市工商联主席陈端梅依次发言。大家畅谈了对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表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作出新贡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江敦涛指出,中共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历史意义。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迅速兴起热潮。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准确把握中共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中共二十大的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大力宣传新时代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在深学细悟中共二十大精神中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江敦涛强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画好最大同心圆、汇聚发展正能量,合力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守共同理想目标,始终保持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聚焦聚力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活力、提升新经济新产业、提升民生福祉、提升干部能力作风,紧紧围绕加力科教创新赋能、金融赋能、文化赋能、生态赋能,紧紧围绕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动潍坊事业发展赋能加力。要切实提高推进协商民主的履职能力水平,解放思想、敞开心扉,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发挥作用,做到参政议政更有深度,民主监督更有力度,政治协商更有高度,社会服务更有温度,当好中共潍坊市委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江敦涛强调,各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炼好作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崇高使命。中共潍坊市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为其参政议政、履行职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强调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推动新时代潍坊人大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马德田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贺德良)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学习贯彻意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新时代潍坊人大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江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兆辉、田民利、韩幸福、扈洪波、田素英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思想深邃、格局宏大,举旗定向、引领未来,深刻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这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呼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做深学笃用的先行者,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潍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政治抉择,是新时代10年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坚定拥护核心、加强理论武装、淬炼政治品格上作表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绝对忠诚的示范者,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聚焦聚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活力、提升新经济新产业、提升民生福祉、提升干部能力作风,聚焦聚力加力科教创新赋能、金融赋能、文化赋能、生态赋能,聚焦聚力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依法履职行权,推动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服务大局的实干者,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作出更多人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高效能履行监督职责,高标准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高水平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人民民主的践行者,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益。
  会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更好履职尽责,做不辱使命的担当者,在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展现“人大担当”。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六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
  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第十五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七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八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三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对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三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五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纪律检查组组长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单位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组
  第四十八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九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 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二十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
  答: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进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凸显,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措施。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中央决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并确定了修改工作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党的二十大筹备工作开始后,党中央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将修改党章纳入二十大议题的建议,作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党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党章修改工作,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二十大期间,全体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0月22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全党共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党章修正案采纳这条建议,对总纲第八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完善,将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修改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后,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内容。
  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
  答: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后增写一段,作为第十自然段,表述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后,增写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党章修正案将总纲第九自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修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同时,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表述,作了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
  问:党章修正案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问:党章修正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这样的调整充实,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问:党章修正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汇集、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共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伟大的政党,团结奋斗向前进;
  光辉的党旗,与时俱进向未来。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百年大党历经百年奋斗,恰是风华正茂,正带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驶向光辉的彼岸。
  2022年10月22日上午,北京,晴空万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主持下,2338名代表、特邀代表以举手方式郑重表决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这是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时刻,是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心声和共同意志的充分表达。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写入党章。
  新时代新征程,光辉的旗帜又一次增添新的思想之光、真理之光,更加丰富厚重,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熠熠生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综合各方面意见、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愿望,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策,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
  首都北京,中轴线北延长线的东侧,一座雍容大度、气势磅礴的地标建筑巍然矗立,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在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2022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内的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
  会议指出:“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更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修改党章。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4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使党章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章的一次次修改,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时代特色;党章的一次次完善,彰显中国共产党人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
  近年来,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以亲历者、实践者、追随者发自内心感受,盛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在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2022年1月,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党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修改党章,事关战略全局,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复兴伟业,必须十分慎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修改党章高度重视,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从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大局出发,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工作。
  党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符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
  ——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这一思想彰显出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修改党章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及时在党章中体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全党同志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修改党章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把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改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二十大将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党章修改小组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针对党章修改工作,党中央确定了这次修改党章的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确定和坚持这样的原则,既有利于实现党章的与时俱进,又有利于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党章的权威性。
  5月30日,北京中南海。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改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章修改工作正式启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关定向,推动党章修改过程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
  今年8月的一天,当时正在单位忙工作的中共一大纪念馆宣传教育部主任、党的二十大代表杨宇,接到了参加党章修正案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杨宇说起参加党章修改讨论的情景时仍十分振奋:“那次会议气氛很热烈、很民主,大家带着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思考,就党章修改充分讨论、各抒己见。”
  杨宇深切体会到,党章修改的过程,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凝聚了广大党员的智慧,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心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章修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优良的作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扎实推进党章修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符合党心民心的好党章,经得起历史、实践、人民检验。
  ——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党章修改重大提法、重要节点上把关定向、把脉问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力亲为,自始至终关心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先后11次主持召开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党章修改工作、审议党章修改相关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对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党章修改工作。
  “党章修改工作是党的二十大文件起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21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党章修正案(送审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稿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举措和这些年来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研究吸收好。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做好党章修正案下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7日、9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讨论稿),强调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好相关文件,要求在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审议前,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再研究再吸收,在提法表述上作认真打磨,做到思想观点准确、新增内容稳妥、文字语意精准。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
  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期间,10月11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根据全会意见和建议作出修改后的党章修正案稿进行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党章修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期间,党章修正案稿吸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9日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党章修正案修改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
  ——这是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党章修改工作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体现在各环节各方面,是否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都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从中央领导同志到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再到党的十九大代表、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基层党员干部,都一同参与到党章修改工作中,使这次党章修改成为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章修改征求意见工作,6月上旬至8月下旬,先后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
  5月27日,党中央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份份建议、一条条意见,汇聚到党的中枢。
  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对现行党章作适当修改并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完全赞同党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929条。
  8月4日,党中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同党的二十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一道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这次征求意见,各省区市、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党的十九大代表和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全部参加了讨论,直接参加讨论的有4700多人。
  8月下旬,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所作的修改。一致表示就党章修改工作多次征求意见,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是集中全党智慧的重大举措。一致认为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新成果,较好反映了各地区各部门比较集中的意见。修改后的党章,党的领导更加凸显、思想理论更加充实、使命目标更加明确、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管党治党更加有力。
  ——这是集中全党智慧的生动实践。党章是我们党理论和实践的结晶,每一次修改都是对实践发展和理论发展的集中概括,每一个提法、每一个表述都要突出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这就要求党章修改必须有效集中全党智慧,做到积极稳妥、务实严谨、精益求精。
  “要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意见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章修改过程中反复强调这一重要原则。
  每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改方案后,党章修改小组都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重要意见。
  每一条意见都要精心对待、每一处修改都要反复推敲、每一道程序都要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都要及时到位,这是党中央的要求。
  5月30日,党章修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一结束,来自中央多个部门的工作班子成员就来到驻地,落实工作安排,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6月中旬,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报告夜以继日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了700多页、36万多字的意见汇总本。
  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仔细推敲。
  在深入研究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对党章共作出48处修改,采纳或体现意见1447条。
  8月下旬,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梳理,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适当吸收比较集中的意见,对党章修正案作出6处修改,其中新修改4处,对上一轮修改内容的修改2处。
  10月9日,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同志认真研究和讨论党章修正案稿,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给予高度评价——
  有的同志说,党章修正案稿充实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实现了党章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有的同志说,仔细阅读了党章修正案稿,感到理论成果丰硕、目标任务清晰、内容修改准确、管党治党很严,相信一定会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0月11日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召开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修改方案。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提请党的二十大审议。
  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各个代表团的代表、特邀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党章修正案顺应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集中全党智慧,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指导党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南,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时,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又进行了修改。经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再次提请代表们审议。
  修改党章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章修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坚持科学严谨的作风,对每一处修改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的修改,都做到反复琢磨、反复研究、反复斟酌,力争准确、恰当、到位。在修改过程中,先后形成30多份党章修改稿,为提出适应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往开来,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在党的旗帜上,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守正创新的使命担当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有不少新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应当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稿时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这对于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
  在10月22日的大会闭幕会上,辽宁省绥中县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国华代表将手举得高高,为党章修正案郑重表达自己的完全赞成。
  “党章修正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体现,是党的初心使命的写照。我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章每一处修改内容,带头贯彻好党章。”孙国华说。
  党的二十大代表一致表示,党章的每一处修改,都凝结着全党的智慧和心血,体现着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的新成果,蕴含着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成果。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一个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过程。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是这次党章修改的一个重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党章总纲部分据此作出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内容,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真诚愿望,有利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
  ——充分体现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新要求。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
  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一系列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据此,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并在总纲中单列一个自然段。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
  代表们一致认为,作这样的修改,对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庄严宣告,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
  代表们一致认为,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举措。
  党章修正案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和人民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调整完善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相关内容,充实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内容,充实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方方面面。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都是党的创新理论的具体体现。
  代表们一致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团结一致、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代表们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对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具有重大意义。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许多新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
  在总纲部分,增写了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将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写入党章,使党的建设内容更加丰富、举措更加务实、要求更加严格。
  在条文部分,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顺应基层呼声,增写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的内容,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党的纪律相关内容,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充实纪委的主要任务和党组的职责定位……
  代表们普遍认为,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有利于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历史担当,它将引领新征程、开辟新天地、走向新胜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要求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会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江敦涛刘运深入环卫工作一线看望慰问环卫工人,勉励他们 继续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优良传统
为提升城市颜值品质作出新贡献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高志强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贺德良)10月26日是第二十八届山东省环卫工人节。市委书记江敦涛,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运深入一线看望慰问环卫工人,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环卫工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市领导杨建华、刘玉参加活动。
  在潍坊学院东门天桥,江敦涛、刘运认真听取全市环卫工作情况汇报,并登上天桥察看机扫大队联合作业演练。江敦涛强调,城市环卫清扫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不断提高机械化程度,尽快实现城郊区域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延伸,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升城乡道路保洁效率。要积极推进作业车辆新能源化,推动环卫工作绿色低碳发展。
  在奎文环卫党群服务中心,江敦涛、刘运深入了解环卫驿站、荧光志愿服务队相关情况,走进环卫驿站与环卫工人代表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并发放节日慰问金。江敦涛指出,城市环境既是城市形象,也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环卫工人是城市美好环境的创造者、守护者,工作辛苦而光荣。长期以来,广大环卫工人继承和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环卫精神,夏战酷暑,冬战严寒,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的美丽洁净,换来了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对广大环卫工人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江敦涛强调,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大环卫工人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继续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标准、提升垃圾分类质量、优化环卫设施服务水平,为城市品质提升和形象改善贡献环卫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关爱环卫工人,落实好各项权益保障措施。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要关注支持环卫事业,进一步形成尊重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共建共享有靓度、有温度的高品质城市。
市政协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静)10月25日,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李树民主持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王富、鞠俊海、王立杰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落实到政协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组织作用,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会议强调,要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要强化协商主责主业,更好服务全市大局,高标准完成今年任务,高起点谋划明年工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要全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协党员干部队伍,重视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政协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富,市政协副主席王贤臣、李平、刘秀平、任春娥,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鞠俊海,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王立杰出席会议。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和秘书长会议成员参加会议。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本报讯 (通讯员 高宁宁 郭文波)10月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潍坊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兆辉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民利,副主任毛秀凤、韩幸福、扈洪波,秘书长田素英和委员共43人出席了会议。
  在通过会议议程后,田民利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市政府副市长狄波作了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市长刘运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市人社局局长王守全介绍了提请任命人员的有关情况;市中级法院院长孟祥刚作了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了有关情况;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增宝作了关于视察全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胡立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住建局局长钟光文作了关于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孙吉海作了关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杜全平作了关于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卫健委主任张晓乙作了关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局长田元君作了关于全市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建成作了关于2021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了有关情况;部分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分组审议了有关决定草案、报告和人事任免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王兆辉向部分被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就办好民生实事打造宜居城市开展了专题询问,对市直部门应询情况进行了打分测评。市政府副市长刘玉在专题询问会议上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坚持深学细悟笃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持续推动大会精神落地生根见效。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中共潍坊市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同心同德 同心同向 同心同行
团结奋斗推动潍坊发展迈向新高度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马福才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凯)10月26日,中共潍坊市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做到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凝聚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潍坊篇章。市委书记江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建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杨升岩传达中共二十大精神。
  会上,民盟市委会主委毛秀凤,民建市委会主委刘秀平,民进市委会主委王贤臣,致公党市委会主委任春娥,市工商联主席陈端梅依次发言。大家畅谈了对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表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作出新贡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江敦涛指出,中共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具有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历史意义。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迅速兴起热潮。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的要求,准确把握中共二十大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中共二十大的新理念、新战略、新部署,大力宣传新时代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在深学细悟中共二十大精神中筑牢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江敦涛强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画好最大同心圆、汇聚发展正能量,合力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守共同理想目标,始终保持同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聚焦聚力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紧围绕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活力、提升新经济新产业、提升民生福祉、提升干部能力作风,紧紧围绕加力科教创新赋能、金融赋能、文化赋能、生态赋能,紧紧围绕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动潍坊事业发展赋能加力。要切实提高推进协商民主的履职能力水平,解放思想、敞开心扉,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发挥作用,做到参政议政更有深度,民主监督更有力度,政治协商更有高度,社会服务更有温度,当好中共潍坊市委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江敦涛强调,各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炼好作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崇高使命。中共潍坊市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为其参政议政、履行职能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强调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
推动新时代潍坊人大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马德田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贺德良)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研究学习贯彻意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新时代潍坊人大工作走在前、开新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江敦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王兆辉、田民利、韩幸福、扈洪波、田素英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思想深邃、格局宏大,举旗定向、引领未来,深刻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这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呼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做深学笃用的先行者,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潍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强调,“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作出的重大政治抉择,是新时代10年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坚定拥护核心、加强理论武装、淬炼政治品格上作表率,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绝对忠诚的示范者,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聚焦聚力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活力、提升新经济新产业、提升民生福祉、提升干部能力作风,聚焦聚力加力科教创新赋能、金融赋能、文化赋能、生态赋能,聚焦聚力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依法履职行权,推动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做服务大局的实干者,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作出更多人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高效能履行监督职责,高标准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高水平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人民民主的践行者,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的权益。
  会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更好履职尽责,做不辱使命的担当者,在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展现“人大担当”。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 就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二十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二十大为什么要修改党章?
  答: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根据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需要对党章进行修改,是我们党的一个惯例。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至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实践证明,这些修改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进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凸显,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充分发挥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措施。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全党的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有利于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根据历史经验和实践要求,党中央决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并确定了修改工作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是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党章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党的二十大筹备工作开始后,党中央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关于将修改党章纳入二十大议题的建议,作出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党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党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代表意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程指导党章修改工作,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听取各省区市、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又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二十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二十大期间,全体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大会主席团综合考虑这些意见,作了最后修改,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0月22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全党智慧,凝聚了全党共识,体现了全党意志,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重大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贡献。党章修正案采纳这条建议,对总纲第八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完善,将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修改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同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后,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内容。
  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增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
  答: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始终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建议,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后增写一段,作为第十自然段,表述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历经百年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的宝贵历史经验,这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九自然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后,增写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作了哪些调整完善?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党章修正案将总纲第九自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修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同时,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表述,作了相应修改。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问:党章修正案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关内容作了哪些调整和充实?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各地区各部门建议,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观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相关提法,对总纲有关自然段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在总纲原第十自然段中,增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述调整为: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将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修改为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修改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修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调整表述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总纲原第十二自然段中,增写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内容;将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修改为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作这些修改,有利于推动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与党和国家工作战略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断以发展新业绩续写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历史。
  问:党章修正案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重大成果,对总纲相关自然段进行了充实。在总纲原第十六自然段中,增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容;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修改为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修改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修改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在总纲原第十八自然段中,增写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问:党章修正案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作了哪些修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总纲相关自然段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中,将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修改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增写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中,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修改为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增写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三自然段中,增写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容;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修改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这些修改,有利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有利于推动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推进祖国统一,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引领人类进步潮流。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调整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新成果,对总纲原第二十四至第二十九自然段进行了适当修改。一是增写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等内容。二是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内容。三是在基本要求第二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中,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修改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四是在第二项基本要求后增写一项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从五项扩展为六项。把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的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等内容纳入这项基本要求中。具体表述为: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党必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和造就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五是在原第五项基本要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增写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这样的调整充实,有利于推动全党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问:党章修正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修正案在总纲原第二十四自然段中增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原第三十自然段中增写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提出的新要求,在党员一章,党章修正案对党员义务进行了完善,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对于引导广大党员经常对照党章规定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干部一章,充实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中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组作出了哪些新规定?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组织建设及相关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党章修正案吸收这些成果,重点对党的基层组织、党组两章部分条文进行了充实完善。
  在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着眼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医院明确列入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层单位类型。充实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中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相关内容表述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本地区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在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中充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和妇女组织的内容。
  在党组一章,把第四十八条中党组的职责定位调整表述为: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根据党组设置的实际,充实第五十条相关内容,明确建立党组性质党委的范围,表述为: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可以建立党委。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吸收近几年党的纪律建设和纪检体制改革的新成果,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
  在党的纪律一章,将第四十条第二款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修改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
  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进一步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写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的内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充实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对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汇集、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共对党章作出50处修改。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江敦涛刘运会见省财金集团、
省新动能基金公司客人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吕少甲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凯)10月26日下午,市委书记江敦涛,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运会见了省财金集团、省新动能基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雷一行,市委常委、秘书长杨建华参加会见。
  江敦涛对梁雷一行来潍表示欢迎。他说,当前潍坊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推深做实“优存量”和“扩增量”两篇文章,按照“搞好产业规划、建设专业园区、完善生态链条、抓好资本招商”的思路举措,实施新经济新产业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省财金集团、省新动能基金公司是省属骨干金融企业,自身实力雄厚,发展势头强劲,在链接资本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希望双方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携手书写互利共赢新篇章。
  梁雷表示,潍坊产业基础坚实,发展空间广阔。公司将继续深耕潍坊、扎根潍坊、服务潍坊,精准对接潍坊发展需求,做优存量业务、做大增量业务,加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股权投资等领域的合作力度,助推潍坊高质量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与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
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静)10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视频会议室举行。副市长刘玉出席。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确定了“500亿”战略合作目标,将在未来五年内发放公积金贷款100亿元,组合商业贷款100亿元,为全市公积金缴存企业发放惠企“信易贷”200亿元,为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惠民“信易贷”100亿元。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起点,在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渠道互通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政银资源叠加优势,在服务群众、住房安居、企业融资等方面布局“新赛道”、开辟“新场景”、开启“新篇章”。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0月26日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中下旬在潍坊召开,正式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潍坊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
  (三)审查潍坊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潍坊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会议时间如有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市长刘运的提请,决定任命:
  张志强为潍坊市司法局局长;
  杨德强为潍坊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万信的潍坊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第10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的提请,任命:
  赵明海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培锋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绍军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崔福涛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徐伟东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勇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建明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马淑华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霞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冉青松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迟文文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宫磊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贾元胜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丁岩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尹臣正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朱峰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桂霞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高艳丽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长明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莉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崔恒心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杨维波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冉青松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徐伟东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马淑华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霞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勇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马怀国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崔福涛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长明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传军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张同升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鹏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福海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德志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新明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洪涛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第11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的提请,任命:
  孙炜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厚植绿色金融 赋能绿色产业 ——潍坊银行强化举措激发绿色金融发展新动能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文娟 窦圆娜 文/图
  绿色产业发展离不开资金“活水”的“灌溉”。今年以来,围绕我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政策导向,潍坊银行着眼练内功、出实招,聚焦绿色信贷投放的热点、焦点、难点,强化“四个着力”工作举措,倾力打造绿色金融标杆,绿色贷款投放开启加速模式。今年前三季度,潍坊银行新增绿色贷款59.16亿元,增幅194.8%;截至9月末,绿色贷款余额攀升至89.53亿元,成为潍坊银行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有效激发了绿色金融发展新动能。
  着力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力度
  抢抓绿色项目建设的金融机遇,潍坊银行党委瞄准绿色金融发展路径,统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白名单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推送机制,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潍坊市绿色产业及客户、项目信息。
  潍坊银行实时向营销机构推送《碳金融、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等各类项目信息,逐项压实对接责任。全行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组成营销团队,扑下身子走访目标企业,确保综合金融服务直达项目建设,中长期贷款护航项目完工交付。
  截至今年9月末,潍坊银行发放绿色中长期贷款余额35.56亿元,项目融资贷款余额20.52亿元。
  着力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潍坊银行推出绿色产业链金融培育计划,制定《关于加大金融供给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为绿色产业链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链赢通”线上保理、商票保贴业务、“商易贷”商票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多项业务品种。
  针对我市重点培育的绿色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潍坊银行推出专享供应链绿色金融服务,强化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为特征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模式推广应用,拓宽绿色产业集群融资渠道。例如,针对新能源汽车领域,潍坊银行注重发挥核心企业作用,为我市一家汽车企业办理流动资金贷款2.76亿元,办理5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2.1亿元,敞口1.05亿元,信用证1.8亿元,并为该企业的9家供应商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0.28亿元,助力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生态环境。
  着力打造首贷培植行动先锋
  围绕山东省“齐心鲁力 助企惠商”专项行动,潍坊银行深化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优化内部政策安排,从机制流程、资源配置、绩效考评、科技支撑等各层面向绿色首贷业务倾斜。
  潍坊银行推出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十八条措施,组织开展普惠小微管户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我是营销先锋”竞赛活动,调动全员营销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性。潍坊银行总行深入落实一线工作法,与基层营销人员联动营销,定策略,找路径,深度挖掘绿色产业中“无贷户”,精准推送绿色金融服务,落实优先对接、优先审贷、优先放款“三优”举措,有效提升企业首贷获得率和满意度。
  我市一环保节能设备制造企业是比亚迪集团“迪链”高效节能设备制造厂商,其生产的凸轮间歇传动机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制造等绿色产业,这家企业因购进国际最先进机床设备导致资金短缺,首次申贷遇到抵质押物不足问题,潍坊银行营销团队获悉后迅速设计服务方案,建立绿色审贷通道,仅用3个工作日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700万元,办理“潍担总对总”政策性担保贷款300万元,让惠企政策润泽企业成长壮大。
  着力推广绿色金融创新产品
  在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和潍坊银保监分局指导下,今年潍坊银行实施六项创新举措,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篮子”。
  构建“金鸢青青”产品体系,潍坊银行推出以企业碳排放权配额为质押的“碳权贷”产品,成功发行低碳信用卡。
  发力绿色金融科技,潍坊银行推进数字化银行建设,依托科技赋能优化流程116项,上线移动信贷系统、电子合同等系统,实现与跨境区块链融资平台的对接,落地国内电子信用证业务等,着力搭建绿色金融智能服务场景。
  安丘市的一家重点供热企业是潍坊市首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之一,其碳排放权配额除自用外,盈余部分还可以在全国性平台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针对企业个性融资需求特点,潍坊银行以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模式为企业放贷200万元,助力企业盘活了碳资产。
  “厚植绿色金融,构建生态银行”,潍坊银行正朝着新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行,致力于打造勇担社会责任的绿色银行。面对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历史机遇,潍坊银行将坚定发展绿色金融信心,坚持不懈抓好信贷投放、产品研发、场景搭建、服务提升等关键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实现2022年末绿色贷款余额突破百亿元目标,奋力谱写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潍坊市投资集团 发挥国有资本力量 赋能产业提档升级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 文/图

  控股传统优势产业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新能源产业……参控股企业100余家,集团资产规模达800余亿元,在潍坊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潍坊市投资集团交出了亮眼答卷。
  近年来,潍坊市投资集团主动扛起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政治责任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支撑和战略引导作用,聚力做好“优存量”和“扩增量”两篇文章,推动传统产业“弯道超车”,助力新兴产业“换道超车”,抒写出国有企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宏伟篇章。
聚焦优势 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
  8月9日,山东海化(000822.SZ)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50.33亿元,同比增长74.83%;净利润6.6亿元,同比增长147%。这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山东海化集团产业转型升级的力证。
  山东海化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国有资本的全力支持。近年来,山东海化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大胆运用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新型膜分离技术,试点精制卤水制碱,仅一期试点项目,综合效益每年就达到3750万元。
  在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潍坊市投资集团聚焦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力量,助推传统产业“弯道超车”。2021年8月,潍坊市投资集团与滨海区共同出资设立5亿元产业基金,推动滨海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
  聚焦优势产业,加固产业基座。潍坊市投资集团主动担当作为,实施金融赋能,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加速产业集聚,助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发力新赛道 助力新兴产业“强筋壮骨”
  作为市政府最早确立的市级投融资主体,潍坊市投资集团紧盯前沿、打造生态、沿链聚合、集群发展,坚持战略直投和基金投资并举,发挥国有资本力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为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潍坊市投资集团与诸城市合作设立产业基金,中寰(山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新材料制造项目就是这支基金投资的第一个项目。据中寰(山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巴忠辉介绍,新生产线投入使用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1.5亿元以上,在战略合作的支撑下,企业将在明年启动二期项目建设。
  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产业基金,潍坊市投资集团以产业基金为抓手,建立投资与招商同步新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思维,用活用好各类基金,发挥产业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目前,潍坊市投资集团与坊子、滨海、高新、昌乐、诸城等县市区及多家知名机构合作设立9支产业基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130多亿元,已投资天瑞重工、歌尔微电子、天一化学、佳诚数码等10余家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优势项目,其中9家已启动上市程序。  
  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要守住风险风控底线。作为潍坊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试点单位,潍坊市投资集团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梳理形成160余项决策事项,不断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管理水平。目前,集团已基本形成“党委会把关定向、董事会依法决策、纪委独立监督、经营层授权经营”的规范化治理格局。
  未来,潍坊市投资集团将继续推动战略直投与基金投资的“双轮联动”,发挥基金的“触角”“探头”“孵化器”作用,形成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机制,为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贡献“潍投”力量。
中国银行潍坊分行 普及征信服务知识
提高消费者信用水平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为加强普及征信服务基本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的信用水平,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积极开展征信宣传活动。
  “厅堂微沙龙”一直是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面向厅堂客户提供的公益课堂,工作人员向客户发放征信知识宣传折页,对金融消费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讲解,引导他们加强自身信用的保护意识。
  “送教上门”,扩大宣传范围。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金融宣传队主动走出网点,走进街道社区,积极向市民发放宣传折页,加大征信知识宣传,提醒市民切莫掉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陷阱,增强维权意识。
  此外,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还走进企业,开展以“征信赋能,助企发展”为主题的金融知识宣讲会。通过对征信报告查询、信用报告解读、征信促融资介绍以及征信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讲解,普及有关个人及企业征信的金融知识。
  征信宣传活动推进了市民与金融机构的良好互动,对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将通过普及征信知识、宣传征信维权渠道、推介征信服务,增强市民征信与信用意识,引导市民珍爱信用记录,正确维护自身征信权益,提升市场主体运用征信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全力营造“学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良好氛围。
潍坊农商银行 定制金融服务
“贷”动企业发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多亏了潍坊农商银行发放的贷款,及时帮助我们缓解了资金压力。”山东知味轩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近日,潍坊农商银行为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3800万元,为其上下游企业办理贷款380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山东知味轩食品有限公司是寒亭区一家生产干果、水果、糖果制品的高端综合性食品企业,与多家大型超市长期合作。近期,由于该公司生产能力、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原材料和存货量储备较大,资金周转一时成了难题。
  潍坊农商银行在定期回访客户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的融资需求,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其量身定制贷款方案。工作人员贴心周到的服务也得到了企业的赞许。
  近年来,潍坊农商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结合客户实际,对服务客户关联企业实行统一授信,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下一步,潍坊农商银行将持续创新贷款品种,优化金融服务,及时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助力小微企业驶入发展“快车道”,护航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潍坊市人民医院
完成我市首例CCM植入术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杨舸)近年来,潍坊市人民医院心内一科张爱元主任团队积极开展创新技术,10月19日,该团队副主任医师王国栋、王曙光顺利完成潍坊首例CCM心脏收缩力调节器植入术。该手术的成功开展,标志着潍坊市人民医院在心衰器械治疗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专科技术跃上新台阶,为心衰患者带来了“心”希望。
  手术病人今年57岁,四年前因胸闷、气短诊断为心力衰竭,多次住院。之后,因无明显原因胸闷加重,夜间憋醒,且按照国内最新治疗心衰的标准化药物治疗后,心脏射血分数升高不明显,仅为29%,日常生活质量严重受限,精神状态不佳。为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改善长期预后,王国栋、王曙光对患者的临床资料全面评估后认为,该患者适合行CCM治疗。患者术后CCM正常工作,在心室绝对不应期发放脉冲治疗,使得钙离子调节的关键蛋白活性正常化,心肌收缩力增加,患者精神状态明显变好,夜间憋气症状明显改善。术后10小时心超显示,CCM工作时,LVEF较以前提高,随着CCM的持续治疗,心肌活性得到进一步改善。后期,医护人员将密切关注该患者,坚持抗心衰规范用药,坚持CCM系统动态优化,力争让患者的获益最大化。
  植入式心脏收缩力调节器(CCM)是一种先进的心力衰竭治疗装置,2021年末才获得中国的上市应用批准。其工作原理是通过微创手术将刺激电极植入到患者右心室,在心脏搏动的绝对不应期对心肌释放电刺激。由于信号为规律定时发送,不影响正常心肌电信号传导,故不引起心律失常,但是可以通过一系列信号通路改善心肌的生理状态,加强心脏收缩舒张能力,从而改善心衰患者的心功能,长期应用可逆转心室重构,让心衰患者重新见到生命的曙光。另外,心肌收缩力调节器较常规心脏起搏器的优势,是可在体外进行多次充电,可减少因起搏器电池耗竭带来的更换手术费用及并发症的发生,一旦植入几乎可以终生使用。
潍坊市人民医院成功实施我市首例半全血置换术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杨舸)10月24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人民医院输血科与风湿免疫科通过开展我市首例半全血置换术,成功救治一位重度“自免溶贫”患者。
  近日,53岁的刘女士因“乏力1个月,发热4天”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入院后行血常规检查发现HGB60g/L,PLT83×109/L,RET0.1003×1012/L,且伴随乏力、活动后胸闷、憋气等症状。为改善贫血症状,申请输血。输血科检测发现,刘女士血清中不规则抗体强阳性,红细胞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强阳性,与所有供者血液配血主、次侧均强凝集,无法找到相合的血液。如果盲目输血,恐怕会加重刘女士病情。经后续各项检测结果及临床症状,确定刘女士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同时伴有血液系统损害。给予激素、大剂量丙种球蛋白治疗,治疗效果欠佳。药物治疗10天后刘女士因乏力、缺氧症状重,再次申请备血,依然配血困难。
  输血科与风湿免疫科会诊后,决定为刘女士实施半全血置换。4天内置换治疗2次,隔日复查,患者乏力、胸闷症状得到明显缓解,顺利出院。出院后,刘女士规律门诊复诊,病情稳定,目前继续口服药物治疗。
  据了解,半全血置换术是将血浆置换、淋巴细胞去除与红细胞置换结合的一种新型置换技术。该技术将血浆置换、淋巴细胞去除与红细胞置换结合起来,对重度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移植后排斥反应、皮肌炎、银屑病、剥脱性皮炎、天疱疮、自身免疫性脑炎、重症肌无力、吉兰—巴雷综合征等均有很好的疗效。输血科与风湿免疫科密切配合、成功开展的这项手术,今后将为上述重症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方法,救治更多患者。
义诊来到家门口 检查拿药全免费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薛其山 文/图
  10月13日,在临朐县山旺镇,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共同举行“喜迎二十大 为民办实事”大型义诊活动,当天的活动中,不仅有科普宣教,还有免费检查、免费送药等服务,不少村民对此交口称赞。
义诊“接地气”
家门口享受三甲医院专家服务

  当天一早,临朐县山旺镇王家寨子村的王先生和老伴吃完早饭,一起步行来到义诊活动现场。“我和老伴身体都不好,我一直有冠心病和糖尿病,而老伴则是肠胃不好,前一天村里通知有大医院的专家前来义诊,我们就赶紧来了。”王先生说,他和老伴还带来了之前的一些病历和检查资料,专家经过详细诊断,为他们开具了处方,并详细解答了他们的困惑和疑问。王晓红和邵明远两位医生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王先生表示:“义诊真是太接地气了。”
  临朐县山旺镇清泉村61岁的周先生也特意赶来就诊,周先生因为长期吸烟,出现了咳嗽憋气的症状,经过现场免费胸片检查诊断为肺气肿,之后又用肺功能仪进行了检查,确定其患有慢阻肺病,医生对此也给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治疗方案。“之前我就因为肺部疾病在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住过院,经过治疗后很快就出院了。最近我又出现了一些症状,本想再去诊治,没想到医院的专家直接来到了我们家门口,真是方便又省钱。”周先生高兴地说。
  当天在义诊现场,来自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骨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普外科、放射科、超声科、保健科、口腔科、老年医学科的20余名医护人员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认真耐心地为村民检查,答疑解惑,细致地分析病情,讲解疾病预防、治疗方案、注意事项、合理用药等问题。当天,约有200名村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了专家的免费诊疗和免费送药服务。
拿药“全免费”
“挂号诊断不花钱”让村民纷纷点赞

  “胸片是免费的,药也是免费的,这次义诊真是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临朐县山旺镇王家寨子村的王女士最近出现咳嗽、黄痰等支气管炎的表现,在进行胸片检查后,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七部主治医师李全国为其开具了乳酸左氧氟沙星片和银黄颗粒,并告诉王女士遵医嘱吃3至5天,如果症状不缓解可再到医院进行诊断。
  王女士与自己的妹妹一起前来就诊,她的妹妹症状是胃酸过多、胃疼、胃胀、嗳气,为此,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治医师邵明远为其开具了多潘立酮片和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两种药,嘱咐她先服用一周,如无改善可再去医院就诊。“我们自己买这几种药起码要花费上百元,真没想到一分钱没有花,这样的义诊真是办到百姓心里了。”王女士姐妹两人向记者说。
  临朐县山旺镇周家庄村的于先生因心脏不舒服,前来进行了心电图检查,心电图显示有房颤的表现。对此,医院老年医学科主治医师王晓红给他开了阿司匹林等免费药物,并告知了详细的治疗方案及建议。
  记者了解到,为助力健康潍坊建设,今年以来,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已开展近百场健康义诊活动。今后,医院还会继续以健康义诊等形式,走到更多百姓家门口,切实为百姓服务,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潍坊市中医院 中医肿瘤学、中医康复学
入选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赵长林)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2022年省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结果,潍坊市中医院申报的中医肿瘤学、中医康复学2个学科被评选为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
  近年来,潍坊市中医院始终坚持把学科和实验室建设作为立院之本、强院之基,积极发挥国家、省级重点专科的带头作用,把专科建设作为提升医院内涵发展的有力抓手,努力走特色化、品牌化、一体化传承创新之路,大力推进医教研的同步发展,激励学科技术创新,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多措并举、以点带面,以专科建设带动医院全面发展,搭建起国内一流的诊疗平台,使重点专科群体效应更加彰显,增强了医院竞争实力及影响力。
  目前,潍坊市中医院重点专(学)科集群进一步壮大,已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重点学科4个、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11个、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牵头专科1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1个、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成员专科7个,市级重点专(学)科27个、市临床精品特色专科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8个。
潍坊市中医院 中医药抗肿瘤组学实验室
入选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赵长林)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2022年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评审结果,潍坊市中医院申报的中医药抗肿瘤组学重点实验室被评选为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
  潍坊市中医院中医药抗肿瘤组学重点实验室自创建以来,经过不断发展,现拥有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培养室、外周血干细胞采集室等完整的实验研究平台,并配备国内先进的仪器设备,基本满足医院科研人员开展细胞培养、外周血干细胞采集、基因、蛋白质表达分析及细胞形态学研究等各项科研工作,将逐步成为医院各科室开展相关科研及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助推医院向高水平研究型医院转型,未来将更好地培育高水平科研团队,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同时该医院以科研促进临床发展,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科研竞争力,争创更多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不断开创医院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新局面。
潍坊市中医院 “暖心助诊”让市民就医无忧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赵长林)今年以来,潍坊市中医院聚焦群众就医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实现群众就医过程更“省心”、就医质量更“放心”、就医服务更“贴心”、就医感受更“暖心”。
  10月8日,市中医院门诊大厅里人流穿梭,65岁的吴女士拄着拐杖走了进来,陌生的就医环境让她有点焦虑。“暖心助诊”服务岗的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老人,赶紧走上前搀起老人的胳膊,询问她哪里不适。
  经了解,老人是因为腿疼来医院就诊,两个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她只好独自一人来医院。工作人员赶紧用对讲机通知五楼同事做好迎接准备,说明有老人要到骨伤科就诊,并在老人衣服上贴上了一枚红色胸贴。工作人员先搀扶吴女士坐上电梯,出五楼电梯后,另一名“暖心助诊”工作人员立即“接手”助力,陪伴老人挂号到骨伤科就诊。看到老人贴着红色胸贴,医护人员安排老人优先就诊。缴费、拍片、取报告,回诊室复诊、拿药……“暖心助诊”的工作人员成了吴女士的“临时家属”,不但带老人就诊检查,搀扶照料,还跟她聊天,为她倒水。两个小时后,吴女士完成就诊并顺利拿到了药物,那枚小小的红色胸贴也圆满完成了使命。
  吴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市中医院开展的“暖心助诊”服务,在门诊各楼层设置“暖心助诊”服务岗,专人接待需要帮助的患者(如老年人、行动不便患者、周边县市初诊患者等)。通过为需要帮助的患者贴上醒目胸贴,并将患者送至诊室所在楼层,再由该楼层“暖心助诊”人员接力助诊,实现了各楼层间的爱心接力。该举措既帮助患者解决了许多就医问题,又提高了助诊人员运转效率,受到患者和家属普遍好评。
潍坊市首例封堵器单肺通气
全身麻醉下胸腔镜小儿膈肌
折叠手术成功实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陈宇 张立敏)10月26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小儿外科近日在麻醉科的协助下成功为一位仅8个月龄左侧膈肌膨升患儿实施了潍坊市首例封堵器单肺通气全身麻醉下胸腔镜小儿膈肌折叠手术,术后患儿恢复良好,已康复出院。
  出生8个月、体重7公斤的果果(化名)膈肌异常薄弱,不能有效分隔胸腔和腹腔,致使腹部的脏器向上压迫心肺,造成心肺功能受阻;同时胃倒置疝入胸腔导致严重的上消化道梗阻,出现恶心呕吐症状,经保守治疗效果不佳,须行膈肌折叠手术治疗。
  膈肌折叠术常规术式为开胸手术,损伤大,恢复慢。而胸腔镜下膈肌折叠术是一项非常先进的微创手术,具有创伤小、疼痛少、疤痕小、术后并发症少、住院时间短等优势。但施行胸腔镜手术需要在手术时单肺通气,这对于只有8个月大的小果果,对于手术操作和麻醉技术都是一场严峻考验。该院小儿外科张玉海主任联合医务科、麻醉科和PICU进行术前多学科会诊,对术中可能出现的手术及麻醉风险进行充分评估,针对每一项风险商讨解决方案。麻醉科张绪东主任组织全科麻醉医生讨论患儿病情,最终决定使用封堵器实施单肺通气全身麻醉下经胸腔镜膈肌折叠手术,并制定了详细、安全、可靠的麻醉计划和风险处置预案。
  最终,在小儿外科、麻醉科医生的充分准备和通力配合下,手术顺利完成,术后5天复查胸片显示膈肌位置恢复正常,患儿治愈出院。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开展的本例封堵器单肺通气全身麻醉下胸腔镜小儿膈肌折叠手术,开创了潍坊市小儿胸腔镜的先河,使我市小儿外科微创手术及麻醉技术上升了一个新台阶。
淬炼“硬本领”强化党建工作能力 ——昌邑市人民医院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路欣
      通讯员 刘晓媛

  为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市党务干部培训班相关精神,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昌邑市人民医院举办“2022年昌邑市人民医院党务干部培训班”。近日,开班仪式在该院教学楼五楼大会议室举行。医院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支部联系指导员40余人参加。
  昌邑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徐芸中要求,全体党务干部要忠诚于党,做有坚定信仰的党员;要一心为民,做有深厚情怀的党员;要勇于担当,做谋实事、干实事的党员;要严于律己,做品行端正的党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通过学习培训让大家掌握做好支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领导能力,让大家当好班长、带好班子、领好队伍;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党支部的引领,提高群众的就医满意度。
  据了解,培训班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如何做好基层党务工作,就发展党员的流程和最新政策、“灯塔”e支部上传、党费收缴等重点工作进行详尽解析,并组织医院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记录簿进行互相观摩学习。此次培训班对提高医院党支部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持续性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擦亮潍坊民政“为民”标签 ——我市民政事业十年发展综述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尹莉莉 文/图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厚度的“民生答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民政服务中都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牵挂。
  回望过去五年、十年的巨大发展变化,潍坊民政将在新的赶考路上坚守初心,不断擦亮“为民”标签,永远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的赶考路上书写“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新篇章。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引领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党组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策划实施“大爱民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党建特色项目和特色党支部,先后有4个党组织获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了一批爱民、为民的先进典型人物。
  2018年荣获“山东省抗灾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荣获“山东省抗击台风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潍坊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护理员杨守伟当选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代表,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齐鲁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太感谢党和政府了,没想到光凭身份证,我就能顺利办好低保。”高密市东北乡社区于世久,51岁,未婚、无子女,患病前在青岛租房住,平常在一些小餐馆从事洗碗工等工作。去年7月初他被诊断为糖尿病足疽,需要截肢。因未缴纳医保,治疗费用高昂,无奈之下,他只好辗转回到了高密老家,拨打政府求助电话。当地民政部门采用信用承诺落地,容缺办理低保的办法,7月26日就为他办理了低保待遇,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应急性、过渡性和补充性作用,给予于世久“急难型”临时救助金2000元,从根本上解决了他的生活难题。
  仅凭一张身份证,打了一个电话,就办好了低保和临时救助,让于世久感到意外也收获了惊喜。这也是我市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的成果所在。
  十年来,基本民生保障网越扎越牢。我市先后印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了市、县、镇、村四级衔接互通的救助保障工作网络,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社会保障标准好似一把刻度尺,十年来,我市通过不断抬高保障底线“刻度”,提升民生“温度”。
  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3960元、2000元分别提高到10776元、8604元,增长172%、330%;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12288元,增长459%;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200元、720元分别提高到2130元、1694元,增长77.5%、135%;建立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制度,标准由2014年初的300元提高到1186元,增幅295%。2020年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3万名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残疾人从1.7万人增加到16.8万人。
  2471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愿进全进”,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7%。
  我市修订完善《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惠及更多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连年提标扩面,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市公开各级社会救助求助热线,采取委托下放审批权到镇(街道)、先救助后补手续、适当上调临时救助限额、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等措施,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予以临时救助。今年截至到9月底,开展临时救助4845次,累计支出资金1265.6万元。
  我市积极探索救助服务新模式,潍坊市“鸢·助你”荣获2022年度全省市级优秀社会救助品牌、临朐县“朐·帮你”荣获2022年度全省县级优秀社会救助品牌。
  截至2022年8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孤困儿童等九类困难群体27.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
  一项项政策、一笔笔资金、一串串数字,见证了温暖群众的“民生温度”,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新的提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寿光市台头镇三座楼村幸福食堂,每到就餐时间,老人三五成群围坐在餐桌旁,边吃饭边聊天。老人们开心地说:“自从村里有了幸福食堂,我们顿顿吃得饱饱的、热乎乎的,一周七天的菜品不重样,特别舒坦!”
  通过“幸福食堂”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只是潍坊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养老事业是基本民生、底线民生,事关全市204万老年人的福祉,牵动着党委、政府和千家万户的心。十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市坚持把养老服务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持续扩大供给,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成效明显。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建有养老机构165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0处,农村幸福院563处,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信息化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8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2021年中央改革办对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改革”情况督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十年来,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加强服务质量综合监管,联合19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养老机构“四专员”机制;制定出台《潍坊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强化困难人员居家照护。峡山区《以“四化”建设破解农村失能老年人养老难题》,被民政部、财政部遴选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推广助老食堂建设。通过养老机构延伸型、社区养老设施型、独立建设型三种不同方式,实施助老食堂建设,有效地解决了老年人特别是孤寡、独居、空巢等老年群体的“吃饭难”问题,目前已建成179处。
  创新实施“喘息服务”。在市社会福利院开展了“守护夕阳 陪培您”公益活动。奎文区面向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推出“喘息服务”,每年免费提供15天照护服务。
  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扩大。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连续8年开展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和发掘了一大批优秀养老护理人才。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着力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潍坊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养老服务中枢“大脑”,实现了统计分析“数据化”、部署交流“可视化”、管理服务“便捷化”、督查指导“在线化”。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一网建设,实现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家庭五级覆盖,构建起了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通过“线上+线下”,为老年人提供精准服务23.2万余人次。为全市养老机构免费安装了智慧消防系统,联通市消防管理平台和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现隐患及时预警,提前防范。开展为独居老人免费安装智能水表关爱服务项目,通过用水监测,为居家生活安全增加了一重智能保障,这一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养老服务多元发展,托起最美“夕阳红”。2021年,我市有5家单位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4个案例被确定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寿光市、奎文区被确定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县。
聚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年来,我市社区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社区治理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档,硕果累累。
  我市顺利完成了3届村委会和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了村(居)委会干部。全市503个城市社区全部实现“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全部建立“社区共治联盟”。
  2017年,全国宣传贯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现场会和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培训班在我市成功举办。
  2018年,安丘市荣获“全国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市”。
  全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从2458家增加到5296家,总量居全省第4位。
  大量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领域,2015年以来,18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链接资金物资超过2亿元,活跃在基层社区,开展公益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审慎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先后完成3个镇(街)更名、2个镇改街、2个街道增设工作。
  为高效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我市强化政策支撑,探索构建社区共治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五社”联动。
  ——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健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功能、保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探索村(社区)议事协商新模式,将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纳入“社区共治联盟”,大大增强了村(居)民自治能力。
  ——指导青州市邵庄镇马石西村和寿光市洛城街道东斟灌村深入开展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指导县市区以创建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为契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全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诸城市等6个单位被确认为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点)。
  ——印发了《关于推进“五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的通知》,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协调联动,社会公益慈善资源汇聚,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市、县、镇(街)、社区四级联动格局,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和服务场所135处,市县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实现全覆盖,镇(街)培育平台覆盖率超过90%,20家培育平台被评为“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5302家。
  我市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服务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聚焦基层治理,建立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119家,社区社会组织总量达1.4万家,活跃在为民服务、文化活动、专业调处等领域。
  ——聚焦乡村振兴,引导社会组织在乡村开展助农、助老、助医等公益项目。去年以来,我市150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链接资金物资4000万余元。
  ——聚焦社会服务,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限时免费停车、灾害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强化基本社会服务能力

  十年来,市民政局深化社会事务改革,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农村传统公墓由“乱坟岗”变“小花园”,是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取得新成效的一个缩影。今年,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殡葬服务是民生大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治理散埋乱葬,全市建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981处,改造提升历史形成墓地27.3万个,节约耕地8700亩,助力了乡村振兴和移风易俗。为群众减免基本殡葬费用5.3亿元。
  一枝一叶总关情。我市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开展亲情救助。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寻亲活动,推行“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模式,提高寻亲成功率。全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402人次,寻亲成功893人次,有效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水平,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电子化,扎实推进全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进程。婚姻实现登记“跨省通办”。
  持续完善残疾人两补制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不断实现补贴对象提标扩面,保障人数由2012年的1.7万人增加到2021年底的16.83万人,有效维护了残疾人权益。将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保障标准每人每月97元,惠及13424人,全省唯一。
凝心聚力呵护未来
优化提升儿童关爱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由孤残儿童向事实无人抚养等特殊困难群体拓展,服务群体不断扩大,服务内容由单纯物质供给为主向物质加服务迈进。
  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动态管理、摸清了关爱服务对象底数,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群体不断扩大,由2012年底的200余人增长至2021年底的3076人,其中,机构养育孤儿120名、社会散居孤儿49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98名、重点困境儿童490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70名,困境儿童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了关爱服务能力,创新智慧化管理服务,搭建了关爱帮扶智慧平台,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量身定制专属二维码,儿童主任入户扫码即可上传儿童情况,切实让困境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享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我市儿童福利和未保工作精细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创新“社会组织+未保”服务模式,孵化培育儿童类社会组织1437家,设立心理服务热线,打造“3456”立体化关爱模式,由专业社工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已开展个案服务206个、小组服务400余场次。
  推出“鸢爱留守、留住幸福”“金禾成长计划”“心心向荣”“见字如面·书信沟通”等100余个优秀服务项目,联动志愿者2000余人,登记志愿服务时长9000余小时,撬动社会慈善资源200万余元,我市蹚出了以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新路子。
  在2022年9月7日全国未保办主任示范培训班上,潍坊以《凝心聚力“合”护未来 用心用情“潍”护你——全力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代表山东省作典型发言。
创品牌建平台
聚力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70岁的老人纪金霞被称为“潍坊红人”,本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主动走上志愿服务岗位。每天早晨7:00,在高新区双语学校附近的金马路上,纪金霞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小红旗疏导交通,护送学生过马路。从2006年加入志愿者行列,纪金霞义务执勤2000多天。
  十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工作,慈善募捐卓有成效,慈善救助项目与时俱进,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我市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契机,大力推进社工机构和社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潍坊市全国社工领军人才工作室,积极实施“全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
  全市持证社工8628人,数量全省第三。优秀社工人才不断涌现,高级社工师10人,全省最多。全市共有62人取得专业督导资格,在全国地级市位列第一。从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选“潍坊和谐使者”330人、“齐鲁和谐使者”68人,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我市坚持政策支持、人才培养、专业督导三方面齐发力,助推镇(街)社工站建设,累计建成社工站135处,实现了全覆盖;开展入户探访1600余户,开展个案491个,联动志愿者50000余人,服务民众75万余人次。
  全市慈善组织发展到30家,形成了以市、县慈善总会为主体,以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为补充的慈善网络,面向困难群体广泛开展了助学、助困、扶老、赈灾等慈善活动,充分发挥拾遗补缺补充作用,助力民生福祉水平提升。
  以老弱病残等特困群体作为救助重点,开展了118个慈善项目,成功打造了以“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和“情暖万家”为龙头的系列品牌。十年来,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捐款物10亿余元,帮助群众3211万人次。
  截至目前,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149.3万人,志愿服务队伍8124支,志愿项目总数2.4万个,在助老帮困、爱心助学、疫情防控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3次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扬,“红背心”等志愿服务品牌越擦越亮,纪金霞、曹冬梅、毕庆东入选全国学雷锋最美志愿者。
  传递民政温度,书写民生答卷。全市民政系统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立足民政职责,时刻关注民生、用心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努力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贡献民政力量。
寒亭区 “红色物业”让居民生活更舒心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杨家埠旅游开发区着力激活“红色物业”党建活力,把党组织有效嵌入物业,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物业“红”起来,在品牌创建中提升推动力。把基层党组织建在物业管理一线,成立6个“红色物业党支部”,确保“红色物业”全覆盖。小区“活”起来, 在多元共治中凝聚向心力。着眼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开展专题培训,将物业服务纳入网格化管理。民心“暖”起来,在基层服务中强化引领力。坚持品牌化运作,推出“党建+便民服务站”等服务品牌。同时,依托“双报到”资源,成立10余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寒亭区 党建引领促活力 志愿服务添光彩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杨家埠旅游开发区坚持党建引领,以“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志愿服务,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构建区域统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志愿服务新格局。
  他们依托“党建+便民服务工作站”,创新融入“党建+志愿服务”工作,300余名滴滴、外卖小哥组建起10支“轻骑兵先锋志愿服务队”,在享受“鸢都轻骑兵驿站”提供的便利服务的同时,通过“随手拍”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成立以市、区两级党代表、老党员、退休干部为主要成员的9支志愿服务队伍,联合慧溶公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重整合周边服务资源,针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老人及留守妇女儿童开展走访帮扶活动。
寒亭区 “织密”网络固本 “扎根”基层聚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高里街道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织网·扎根”行动,在推行“红网治村社”工程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组织对基层工作的有形有效覆盖。
  高里街道坚持“党建引领、网格管理、村民自治、多元共治”的工作准则,搭建网格,构建基层治理体系。建立“街道党工委-工作片党总支-行政村党支部-街巷网格党小组”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实现辖区住户包靠的全覆盖。明确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通过发放民情日记本,建立网格微信群,构筑“线上+线下”的服务管理体系。实体运行,激活基层治理效能。利用网格员在本村的“乡土优势”,包靠小网格,做好疫情防控、矛盾化解、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
寒亭区 “五强五促”推进村级组织建设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冷雪 赵璐)近年来,寒亭区通过“五强五促”推进村级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
  强化“两委”班子运行促领导有力。该区把群众威信高、带富能力强的人才选进村级班子。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促素质提升。该区充分利用党校阵地和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强化党建阵地建设促基础稳固。该区多方筹措资金,对场所破旧狭小的村进行了改扩建。强化党群沟通联系促群众满意。该区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党员干部逐户发放便民服务卡。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促公开透明。该区各村开展“摸家底”活动,对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在村财务公开栏进行阳光公开公示。
寒亭区 民情大走访架起党群“连心桥”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冷雪)为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难题,提升群众满意度,连日来,寒亭区组织党员干部走村入户访民情、解民忧、聚民心,通过“户户走,家家访,人人评”,在实践中体察民情,解决民忧。
  在双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党员们对所包村和走访的群众反映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攻坚的重点,逐个落实,确保民意及时回应、民忧及时化解、民困及时纾解,推动民情民意在一线掌握、矛盾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党群干群关系在一线融洽,实现入户“全覆盖”、问题“全收集”、政策“全知晓”、纠纷“全解决”、群众“全满意”的良好局面。
寒亭区 党建“红色引擎”助推集体经济壮大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以“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高效发展。该区朱里街道因村制宜,深挖土地资源、唤醒“沉睡”资产,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配好“领头雁”。强化村干部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抓牢“硬通货”。依托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租”村级资产,放大资源收益、提高流转效率。打造“新模式”。依托合作社打造产业品牌,优化绍栋合作社、瑞丰祥示范园等特色品牌农业基地建设,共培育欣冉、柳毅山牌蔬菜等特色农业品牌12个,开展农田高效治理3000余亩,带动14个村集体增收80余万元。实施“新策略”。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回引83名优秀人才回乡创业。
寒亭区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朱里街道强化党建引领,树牢底线意识,从“治理”和“服务”两个方面发力,探索形成了“一二三四”工作法,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一个核心”,即坚持党工委对基层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和专班包靠制度。贯彻“两个思维”,即树牢“有解”思维和“底线”思维。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难易程度,分三级制定解决方案。完善“三项服务机制”,即完善“红网治村”事前、事中、事后闭环服务机制。创新“四项工作制度”,即创新四项机制,推动资源、力量进一步下沉基层治理。
寒亭区 信息化平台为基层党建添活力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牟琳)今年以来,寒亭区北城街道将“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潍坊市党建工作地图”等信息化平台作为提升党建工作质效的“助推器”,使党建信息化工作更加精细、科学、规范,真正为基层党建添活力、赋新能。
  汇聚资源,让党员教育更活。充分利用线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资源,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打造党员身边的“网络党校”。多维发力,让党员管理更实。认真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各类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准确采集、录入、审核和实时更新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实现发展党员流程和党员档案电子化纪实。跟踪提醒,让指导监督更严。定期查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和记录情况。
寒亭区 深化“双赋”工作 提升治理效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牟琳)今年以来,寒亭区北城街道深化实施“社区赋能、书记赋权”各项措施,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切实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强化社区党组织保障引领。坚持推动网格治理精细化,划定各个“微网格”,抓牢“关键末梢”运转,发挥小区党支部优势,提升基层党建覆盖力。每月召开社区大党委、网格员议事例会,及时讨论并解决难题。强化各类资源力量集聚。积极发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选派服务专员力量,社区与下沉报到的服务专员加强沟通交流,组织召开“居民服务日”活动,围绕社区居民关切的民生事项,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出谋划策,解决“难点”,消除“痛点”。
寒亭区 网格治理高效率 服务群众“零距离”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今年以来,寒亭区杨家埠文旅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完善组织体系为支撑,通过深入开展“织网·扎根”行动,加强网格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他们充分发挥“发展中心党委-社区党总支(城市社区党委)-村(小区)党支部-街巷(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作用,深化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原则,网格员队伍对“责任田”进行日常巡查。建立“网格微信群”295个,由网格长(员)负责管理。依托村(社区)网格,机关干部与网格长(员)开展“入户访民情 暖心办实事”社情民意走访活动。
潍坊经济开发区 做实人才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刘淑梅)今年以来,潍坊经济开发区在为人才纾困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上下足功夫,为实现高质高效发展赋能提劲。
  辖区北城街道用心建立健全人才服务机制,成立人才服务工作队,实行人才服务专员分工包企、一线调度政策,建立人才需求档案,做到因需施策、因人施策;畅通人才诉求反映渠道,开通人才服务专线电话、邮箱。针对企业反映的招工困难、高端人才缺乏等问题,积极联系对接相关资源,先后帮助康华生物、悍沃重工、峰鸣科技、佳通润德、泰和品尚等5家企业招聘员工700余人,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研发管理人员20余名,有效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潍坊经济开发区 多措并举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杰 通讯员 牟琳)今年以来,潍坊经济开发区坚持将人才引进作为推进人才强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党管人才职责,定期听取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对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该区落实“一事一议”引进人才、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系列人才、鸢都系列人才等不同群体引进培养政策,加快集聚能够推动重点产业提升、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高精尖缺”人才。建立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落户申请、租房购房、健康医疗等多方位的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吸引人才前来就业创业,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都昌街道人大代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 通讯员 卢蕾 马宁)今年以来,昌邑市都昌街道人大办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争作表率”主题活动要求,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建言献策、主动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35名人大代表结合乡村振兴、“放管服”改革、民生等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42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都昌街道人大办把代表履职“留脚印”活动贯穿到“双报到”活动中,组织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网格员”双重身份优势,贴近群众熟悉民情,贴近实际了解民意,代表们在做好网格员职责的同时,更是牢记代表身份,做好民意提炼、示范引领、有效监督等工作。街道人大办每月开展“代表志愿行”活动,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代表们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吸纳、推荐大中专毕业生、能工巧匠等技术人才130多人进企业,助力预制菜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代表中的企业家、民营业主通过“开设公益岗”的方式促进再就业工作,共提供岗位76个。街道人大办每月开展一次“代表大讲堂”活动,让代表们将熟悉领域内政策进行知识输出,人大代表参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的履职方式实现不断创新。
奎聚街道全力打造“聚好办”政务服务品牌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今年以来,昌邑市奎聚街道以“三型达标”(基础型、标准型、标杆型政务服务大厅)创建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对标对表、先行先试,着重打造“聚好办”服务品牌,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变“都管”为“专管”,确保“三型达标”加快推进。成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专班,加强“三型达标”创建工作推进力度。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及时整改,选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府前社区便民服务站作为试点,坚持高标准建设,以点带面,为街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变“多门”为“一门”,实现一站式贴心服务。理顺服务事项,聚焦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全面梳理优化事关民生的高频事项185项,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网上可查、电话可询。创新延时服务,针对已到下班时间尚在等待的办事群众,主动延长下班时间,对高频次的即办件办理提供错时延时服务,确保群众在非工作日时间能办事、办成事。
  变“单窗”为“多窗”,推进便民“综窗”改革。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原则,根据事项办理时效性、事项主题关联度等整合重构办事窗口。除专门业务窗口外,还设置了综合服务、帮办代办、吐槽找茬等窗口,做到窗清事明,大幅减少办事时间,并结合街道逢场赶集日群众集中时段,建立预约服务机制,提供预约服务。
  变“管理”为“服务”,实现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依托评价器、评议卡、评价二维码等线上线下评价渠道,落实“每单评价”,做实“一事一评”。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明确帮办代办人员职责和帮办代办程序,注重对老、弱、病、残、幼的关爱服务。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严肃工作纪律,保障便民中心运行质效。
柳疃镇“13333”工作法推进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 通讯员 李凤蕾)今年以来,昌邑市柳疃镇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以做优治理、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13333”网格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网格化治理工作效能。
  “一核”领,夯实网格治理体系。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网格化治理的核心和主线,构建完善“乡镇党委—社区党委—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体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总网格长,社区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建立述职评议、“擂台比武”、现场观摩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一把手”抓网格工作责任。依托镇、社区、村等各级党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党组织协调各方作用,凝聚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合力。
  “三定”准,打牢网格工作基础。坚持将“定格、定员、定责”作为抓实网格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规模适度、便于管理”原则,将全镇分级分区划分为621个网格,建立“1+X+N”模式,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专职网格员,根据网格划分情况从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及热心居民群众中配备519名网格协管员,并以离退休党员干部、青年党员等为党员中心户,进一步延伸网格化管理触角。明确网格员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等8项工作职责,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和禁入事项负面清单,让网格权力和责任对等、网格资源和任务对称,避免“小马拉大车”。
  “三集”全,精准掌握网格信息。线下采集,组织全镇网格员开展“集中敲门行动”,逐户采集居民信息,做到一户一卡、一格一册,建立涵盖个人信息、房屋、耕地、社保、疫苗接种等24项信息的居民信息库。线上征集,四级网格逐级建立微信群,线上建有社区办公群、村级工作群、基础网格交流群,由网格员担任“中间联络员”,随时随地传达居民反映问题。“即时收集”,推广网格员“一日双巡三报四清”的工作法,广泛收集网格内居民群众关注的安全隐患、人居环境等问题,做到信息收集无遗漏,为开展网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办”实,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建立网格事项“即办、交办、协办”“三办”工作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乡镇”。“即办”即以专职网格员为主导,充分发挥网格协管员作用,分类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做到小事立即办。目前,已即时办理网格事项350多件,有效将小事办实。“交办”即将网格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收集上来,交由村、社区或镇级办理,形成日报告、周调度、月回访的快速办理机制。目前已上交办理网格事项60余件,有效将大事做细。“协办”即对于一方无法独立解决的事项,依托网格化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相关方共同办理,有效将难事解优。今年以来,共协调处理网格上报事项20余件。
  “三评”严,强化网格履职能力。建立“群众评价、村社评议、全面评比”的网格员考核激励体系,激发网格化履职尽责活力。“群众评价”即每次网格事项办理完结,向有关群众反馈情况后,由专职网格员直接了解网格服务评价情况,并向社区反馈报备。“村社评议”即结合每月“阳光议事日”对各基础网格工作开展、参与村级重点工作等情况,对专职网格员、网格协管员进行测评,结果作为网格员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全面评比”即每年镇级组织开展星级网格评定、“最美网格员”评选等,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各级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
石埠经济发展区全力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 通讯员 周圣涵)近期,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深入开展“织网·扎根”行动,将基础网格建设成乡村治理的最前沿阵地,全力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该发展区构建成“发展区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架构,统筹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等下沉一线,选派专职网格员、网格协管员、党员、民警、志愿者等全覆盖包联网格,提供资源力量支持,实现基层乡村治理“一网兜底”。
  目前,309名网格员、118名志愿者牢牢扎根,深耕自己的工作田,全面摸排、精准管控,筑牢疫情基层防线。充分动员、扫街入户,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网格分区、集中清扫、门前三包、联动督查,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互评互审,挂牌亮星,以美丽庭院倡树文明乡风,真正实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辖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下营镇深入开展“串门连心”大走访活动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连日来,昌邑市下营镇扎实开展“串门连心”大走访活动,宣讲政策、倾听民意、化解矛盾,扎实推动群众满意度提升。
  周密部署快行动。召开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工作推进会议,细化落实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进村入户听民意。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开展“地毯式”入户走访,围绕6个方面工作,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对不在家的居民,采取电话联系、预约走访等方式进行,确保走访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前,已累计走访5000余户。
  多措并举强宣传。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级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多途径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线下,组织居住环境、社会治安、基本医疗、文体生活、基础教育、社会帮扶等6个方面工作部门对村干部进行成果宣讲和政策问题答疑。利用集中核酸检测时机,发放宣传海报、一封信、明白纸等2万余张,悬挂条幅120余条,做到满意度宣传全覆盖。
太保庄街道多点发力做好居家健康监测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浩智 通讯员 刘耀宗)近期,峡山区太保庄街道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迅速反应,全员上阵,压实责任链,织密防护网,多点发力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守好守牢辖区“零感染”战果。
  在宣传引导上,广泛宣传“潍坊报备+线下报备”相结合的方式,转发市、区融媒体公众号、短视频80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2300余幅,悬挂横幅标语1500余条,关键节点大喇叭每日滚动播放,营造共同抗疫的浓厚氛围。
  在人员摸排上,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对潍坊报备、派出所推送、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推送、自主摸排以及四站一场5个渠道反馈人员进行对比,核实上报,形成交叉闭环。
  在居家监测上,创新“智能化”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政策,建立包靠专班工作群,安装智能门磁,张贴健康监测提示牌,社区、村居、物业等工作人员点对点落实健康监测人员物质保障、垃圾回收、消毒消杀,确保有人管、管得住、服务好。  
  在检查督导上,该街道卫健办联合街道纪工委每周2次对辖区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居家健康监测政策落实到位。
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 奎文区高质量打造省级创业创新综合体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依托当地产业优势,打造全省首批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打通从原始创新到推动创业发展的创新路径,营造创业创新良好生态,打造创业创新“梦之队”,培育孵化“硬科技”项目,成为潍坊市产才融合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
  该区集聚智联猎聘、圣邦人力、山东恒佳、新时代教育研究院等27家服务机构,累计服务8万余人次。为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型、管理型人才,累计输送博士、中高级工程师、行业资深管理人员62人。累计培训小微企业家3020人次,为企业提供技术型、管理型人才,累计服务68960人次。同时,自主培育了王一、刘天津等4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姚国友、贾磊2名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该区依托山东海润万家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乌克兰院士特拉菲姆丘克落地院士工作站,开展智慧城市优化饮用水地理信息技术开发项目合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物联网智能净水平台的各项功能。
  该区聘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大学教授贾磊博士担任山东潍坊精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科技人才顾问,科技人才顾问凭借技术领域资源优势,对企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技术攻关遇到的“瓶颈”问题,牵线搭桥多方对接行业领域专家,集群智群力为企业升级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吸引更多人才落地齐鲁创业城,汇聚服务创新力量,涵养人才发展生态,更好地搭建五大链条中的“人才链”。以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文化创意成果转化为总抓手,通过不断导入“科创+文创”的创新要素,形成以人才带项目、以项目促创业、以创业扩就业、以就业引人才的循环发展路径。打造产、学、研、创深度融合,智力密集型、科技创新型、文化底蕴深厚的创业创新型综合体。
  西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王树众依托山东亿荣科技有限公司超临界水氧化技术项目,通过现场审查,被认定为“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项目作为人才成果项目转化落地,重点打造水处理板块业务,积极对接国内该领域的优质企业,为企业嫁接技术,实现更广阔领域的技术转化和项目落地;同时,加强科研人才团队交流对接,建立技术资源库和专家人才库,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集聚引领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截至目前,齐鲁创业城累计服务17万余人次,荣获国家级小型微型双创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首批省级特色小镇等荣誉,为满足创业创新过程中人才、资金、政策等需求,向国家级创业创新综合体加速迈进。
奎文区:持续加大引才育才力度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坚持以用为本、以实为要,持续加大引才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该区大力实施“归雁兴奎”行动,深挖资源优势,建立了23个返乡创业服务站和8个招才引智工作站,积极引进“归雁人才”,培育“归雁经济”。利用赴外开展“双招双引”活动之机,大力宣传家乡发展形势、产业优势,宣传奎文区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召开“青鸟计划·才聚奎文”“人才夜市”“云端送岗”等活动,积极吸引广大青年人才。同时,通过发放返乡创业明白纸、微信端投送信息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主打政策牌、亲情牌、感情牌。在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吸引下,已有4000余名专科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到奎文就业创业,签订招才引智协议30余项,柔性引进各类专家、团队40余个。
奎文区:创新引才机制 焕发区域活力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积极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制定灵活可用的引才机制,构筑发展振兴“人才高地”,以人才促创新促提升促发展。
  该区着力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以应届大学生为主的青年中坚力量的支持力度,在待遇、经费和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引导激发他们爱岗敬业、创业创新、乐于奉献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条件,在创业指导、教育培训、项目扶持、土地租用、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今年以来,为220余名创业青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20余万元,为160名返乡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80余万元,鼓励本土人才在家乡广阔天地大显身手。
奎文区:打造全链条人才服务体系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今年以来,奎文区为确保人才优惠政策落地落实,持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办理、档案管理、就业登记、新增参保、职称评定等全过程提供优质跟踪服务。
  该区开辟高层次人才医疗“绿色通道”,实现高层次人才看病就医个人“零负担”。开展“主动联系、靠前服务”调研服务活动,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足额落实人才政策奖励450余万元,充分激发了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真金+真心”释放政策红利,推出青年人才政策“大礼包”,对青年人才来奎就业、创业、居住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今年以来,该区为符合条件的2200余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补贴1800余万元,发放创业贷款220余万元。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成可用人才公寓500套,尽最大努力解决青年人才住房“后顾之忧”。
奎文区:活用平台载体 释放人才发展动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倾力打造各类平台载体,激活引才育才用才内生动力,让人才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该区在全国高校集中、才智集中城市布局建立8个招才引智工作站和10余个返乡创业服务站,柔性引进各类专家40余人。用好“名校直通车”“人才夜市”等系列活动品牌,吸引210余名“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和4000余名专科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到奎文工作。开展“百名企业家”培养工程,先后与20所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培养合作关系,培育各类本土技能人才30000余人。制定出台20条含金量高、优惠力度大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大量在外能人返乡创新创业,并成立返乡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良好条件和优质服务。
奎文区:聚力青年人才引进 打造发展新引擎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今年以来,奎文区坚持把青年人才引进作为人才工作“头号工程”,以人才供给端、需求端为抓手,聚焦夯实根基、精准引育、优化服务等关键环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该区将引育青年人才列入全年人才工作要点,压实主体责任,紧密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活动”,摸清63家重点企业人才项目需求情况,发放政策宣传册500余份。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实际,设立130余名人才服务专员,主动深入企业,征集企业用工需求,面对面宣传各项惠企政策,帮助310余家企业解决缺工问题。依托8个街道建立“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微信联络群,联络潍坊籍在外大学生3400余人,积极宣传人才政策,即时发布家乡新发展、新变化,为助力青年人才招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奎文区:“校地合作”推动人才集聚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今年以来,奎文区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把招才引智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大力推动“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交流对接活动,全面推动人才工作向纵深发展。
  该区聚焦产业发展,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举办高层次专家奎文行等活动,邀请130余名重点领域高层次专家来奎推介项目、对接企业,组织用人单位外出参加对接洽谈40余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120余个。大力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举办潍坊籍在外大学生就业创业推介会,赴高校集中的城市开展“名校直通车”活动,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60余名,做优做实“青鸟计划·才聚奎文”工程,帮助30余位高层次人才解决家人就业问题,建立一支“流不走”的人才队伍。
奎文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大力实施人才赋能工程,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的浓厚氛围,力争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集聚的良性互动和互促共赢。
  该区建立招才引智特聘顾问制度,结合企业需求开展人才引进与技术指导工作,为企业提供重大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服务210余次,对接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60余人。围绕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等优势产业,靶向引进高端人才40余名,坚持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组织行业部门遍访全区重点企业130余家,摸牌人才岗位需求1600余个,组织大学生招聘30余场,为企业招聘人才1200余人。加大对青年人才关心与跟踪培养,对首次到奎文区各类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为新旧动能转换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奎文区: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平台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注重搭建人才发展平台,构建“1+3+N”高端平台雁阵格局,按照省内一流标准建设“法桐小院”双创中心,打造集“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投资”为一体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科创平台。
  该区培育孵化34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接各类创业培训、人才交流会等活动57次,培训创业者1000余人次。按照“校企共育”模式,依托五征精益学院和日照科技学校实训基地,“订单式”培养各类技能人才,举办培训班63次,培训4100余人次。在富园茶场设立新品种繁育试验基地并建设泰山学者工作站,举办农业技术、农村电商、就业服务等培训班14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发展带头人5200人次。大力推进“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打造乡村振兴青年生力军,选培市级好青年13名、县级好青年40名。
奎文区: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聚焦城市发展需求,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健全完善政策体系,集聚广大青年人才来奎创新创业。
  该区建设“招才引智云平台”,收集全区80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发布招聘岗位1.3万余个。举办“青鸟计划·才聚奎文”“校地合作”双百行动、“云端送岗”等活动10余场,达成就业意向1600余人。打造“周末体验日”品牌活动,组织高校师生观摩全区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引导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上半年走进高校开展政策宣讲7场次。创新开展“奎文人才集市”专场招聘活动,617家企业携5000余个岗位到高校送“岗位上门”,达成就业意向4661人。
奎文区:精准施策推进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深入挖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资源、重点人才资源,抢时间、保质量、提数量,确保高效完成“优存量、扩增量”发展目标。
  该区建立“日调度、日通报、日研判”工作机制,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形成资源共享、政策同宣、服务联办合力。将辖区322家优质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库,形成分级分类、梯次推进的纳统工作长效新格局。统筹政、企、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成立纳统人才工作队7支,对辖区商务楼宇、农贸市场、沿街商户,开展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式、人才档案“点对点”全量走访,实现重点企业走访全覆盖。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人才专项攻坚,以餐饮、电商企业为突破口,加强资源发掘培育和一对一服务指导,实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奎文区 创新服务大力集聚高层次人才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该区拓宽政策覆盖面,将大学生补贴的扶持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正常经营且缴纳社保的企业,创新出台购房补贴和住房补贴,并将一线技能实用人才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团队给予综合配套资金扶持。目前,已为辖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1000余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吸引集聚20名高层次人才项目落地转化。及时修订完善政策措施,将引进人才纳入政策扶持办法,对支付薪酬在15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度支付薪酬的2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大力促进高层次人才在奎文集聚。
奎文区 抢抓“第一资源” 集聚发展新动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厚植人才沃土,奏响人才发展新乐章。
  该区立足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建设申报创新创业平台,为各类人才成长提供“沃土”。截至目前,累计建设认定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载体50余处,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余家,获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21项。打造“研发、孵化、智造、赋能”四个中心,全力用好吉涛医学、眼科医院、潍坊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研究院等3个高端人才平台,目前已累计引入研究型人才1200余名。强化本土人才培育,实施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培养选拔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10余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00余人,人才支撑力度进一步加强。
奎文区 全力推进人才发展平台建设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今年以来,奎文区坚持以“平台聚人才”,聚焦高端引领,全力推进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吸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该区全力引进大院大所在奎文区建立实训基地、分院分校、研究中心等,累计引入高校毕业生8300余人。深入实施“一企一平台”工程,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共建平台等合作形式,打造成果转化平台。现已建立各类省级以上平台载体60余家。探索建立“人才飞地”,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人才工作联络站,吸引高层次人才120余人来奎文投资、本地在外人才回乡创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支持本地优秀企业,借用专业市场力量深度开发人力资源,形成人力资源区域性高地。
奎文区 全面做优人才政策宣讲工作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日前,奎文区坚持强化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实,为奎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该区举办“双招双引”暨人才政策座谈会,对人才引进培养、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返乡创业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深度解读。按照政策规定逐一细化每一个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操作规范和评价标准,推动整个政策体系完备、科学合理、扎实有效。推行“政策找人”工作机制,简化服务流程。利用“名校人才直通车”开展人才政策宣讲活动,及时将各项人才优惠政策送到校园。组建“人才政策宣讲团”深入县域规上企业,让人才更好地享受服务,聚力发展。目前,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各类高层次人才110余人。
奎文区 着力提升引才用才内生动力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组织集中招引活动,大力引育青年人才,主动为校企全面合作牵线搭桥,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网络专场招聘、“青鸟计划·才聚奎文”等活动,引导企业提升引才用才内生动力。
  该区聚力实施青年人才集聚工程,赴西安、武汉等地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行动”,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30余名。做优配套政策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加快推进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内新增配租人才公寓270余套。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争取上级配套扶持资金300万元,为500余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补贴320余万元。
奎文区 细化服务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奎文区紧紧抓住“人才”这个关键变量,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该区深入实施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建立“区领导、部门、镇街、企业”四方联动服务机制,为人才解决各类难题350余件,实现人才需求一级响应、一次办好。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综合运用“人才贷”“人才险”等金融工具,帮助10余家企业融资、办理贷款1000余万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设500套人才公寓,打造3处青年人才驿站,为外地求职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岗位推荐、就业辅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在商场、金融机构、总部经济等聚集区,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先后组织开展联谊交友、城市体验等活动11场次,让青年人才感受城市温度。
奎文区 多措并举打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近年来,奎文区大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从政策扶持、项目支持、生活安居等方面入手,激发人才的干事创业热情。
  该区出台人才新政14条,构建“1+N”政策体系,对各类人才项目、高校毕业生发放扶持资金3400余万元。建立科技专员服务人才机制,设立人才科技专员40余名,为企业及高层次人才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成人才公寓500余套。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38名高层次人才办理“山东惠才卡”,对接50家重点企业、20个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解决好来奎人才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关键小事”,截至目前,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18人,解决子女就学15人。
奎文区 注入人才服务提升新动能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今年以来,奎文区通过精准帮、细致扶,激活各类要素资源,持续做好服务人才企业“精细活”。
  该区会同相关区直部门开展“送政策 进楼宇”活动11期,为116家企业提供“选菜式”服务,现场解决产业发展、人才招聘等问题40余个。联合潍坊银行奎文支行成立全市首个“新市民·新业态”金融驿站,协调农商银行四平路支行、邮储银行健康街支行设立楼宇信贷服务站,组建楼宇金融管家服务队,对企业及周边商户、居民提供业务专项优惠和专人对接,提供即时、便捷信贷服务。组织开展楼宇企业座谈会3场,重点走访企业28家,设置“明星企业”“明星产品”专区,鼓励入驻企业积极展示产品服务、宣传推广,参与楼宇经济惠而不费“内循环”。
青州市 创新引才模式 加快人才集聚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青州市坚持人才强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引才模式,拓宽引才渠道,加快产业人才集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托高端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深化“产业+人才”的引才方式,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组织辖区龙头企业积极走进“大院大所”,加快引进高端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出台《加强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培育的七条措施》等政策,实行“项目+人才”的引才方式,推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同频共振。采取“平台+人才”引进模式,依托耐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度辰智能制造产业园等园区,建立青州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同步打造青州市“人才之家”,为人才到青州创新创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青州市 “线上+线下”服务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的服务方式,集聚优质服务资源,为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综合性的服务体系。
  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的专场招聘会,创新开展本地化专项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0余场,发布就业岗位6.5万个,在线参与人数达200多万人次。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毕业季专场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校招活动,全力促进大学生等人才留青、回青就业创业,进一步推动人才良性循环。
  开通毕业生专项服务一站式办理,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简化优化,让高校毕业生充分享受高效便捷服务,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青州市 畅通本地高校人才“实习+就业”渠道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近年来,青州市立足就业资源丰富、众多高校聚集优势,聚焦发展需求,畅通高校人才从“实习”到“就业”渠道,努力让在青州学成毕业的人才“留下来”。
  青州积极搭建企业与驻地高校毕业生对接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形成“实习·就业”+“创新·创业”的紧密连接,促进人才流动良性循环,助推大学生留青回青就业创业。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与青州多家医药卫生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并与相关企业签署订单培养协议,每年有近1000人被推荐到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实习或就业。皇尊庄园山楂酒有限公司基于市场对健康高品质果酒的需求,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合作开展“青州特色水果(山楂)酒的酿造技术与应用”创业项目,有力激发人才应用及创新活力。
青州市 电商人才助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把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赋能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推进“人才+电商+农文旅”深度融合,将特色文旅商品和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
  该市依托八喜农文旅数字经济产业园等,打造山东省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建设直播基地,常态化开展直播电商技术培训,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先后为青州及周边地区培养电商行业应用型人才11000余人,农业农村生产管理和农技推广人才3000余人。有了大量电商人才的支撑,该市创新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号”“数商兴农”实践,并选拔优秀机关干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打造专业化直播电商人才干部队伍,推动青州土特产品、文创产品、景区、书画等电商直播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青州市 建强青年人才党支部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围绕加强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强青年人才党支部,为乡村振兴储备青年人才力量。
  按照“一二三四”运行模式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青州市级层面塑造“千年古城·青锋联盟”品牌,各镇街区实体化运行13处青年人才党支部,探索“一镇一品牌”建设,形成品牌化建设矩阵。配套人才引入、人才培育、积分激励“三项机制”,制定出台《“青锋微能量”积分管理办法》,建立起800余人的“青年人才信息库”;全面落实集中学习、实践锻炼、结对帮带、志愿服务“四项规定动作”,积极搭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支持22名青年人才领办乡村旅游、杜仲种植、猕猴桃种植等专业合作社31家、发展特色产业项目9个,带动1500余人就近就业。
青州市 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建设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今年以来,青州市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技能兴青”行动,积极搭建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助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校企“双元”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成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技能培训基地等23处,依托省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带动培育省级以上高层次技能人才近20人。聚焦重点优势产业需求,推动建立高级技工学校、专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衔接的技能人才培育阵地,并建立“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买单”的培训模式,年培训产业技能人才3000余人。同时,深入推进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目前,青州有30家企业通过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备案,设立16处潍坊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年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4500余人次。
青州市 打造青年人才就业创业“梦想之城”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当时华盛农业人力资源部门直播带岗,介绍了公司实力和对人才引进的重视及待遇,经过交流后,两周内我就和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日前,山东农业大学农艺与种业专业毕业生刘梦真告诉记者。
  今年,青州市在做好企业人才需求摸底的基础上,组织4家企业参加“山东农业大学访企拓岗暨潍坊市青年人才引进活动”,面向对口学校开展定向招聘活动。此次招聘活动中,华盛农业成功签下11名青年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近年来,为促进青年人才到青州创新创业,青州创新服务模式、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打造适宜青年人才创业就业的“梦想之城”,为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
青州市 以“三个精准”激发人才“量”变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以“三个精准”激发人才“量”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精准引进,扩充人才“数量”,聚焦本土优势产业链,定期摸排人才缺口,及时发布定向招引公告,并结合重点行业领域,长期监测人才资源结构数量与产业调整升级的匹配情况,提升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精准培育,提高人才“质量”,做大产才融合文章,着力打造“企业+人才+高校院所”生态圈,广泛宣传人才政策和科技合作成果,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精准服务,抢抓人才“流量”,组织职能部门到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服务“一日访”活动,收集整理意见需求。配备人才服务队伍,设立人才服务专窗,打通人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青州市 发挥文旅产业优势 培养优秀产业人才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近年来,青州市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优势,把文旅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千年古城“新崛起”。
  依托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基地,选聘专业人员,对农村文艺人才进行精准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支持;每年开展民间艺术公益培训200场,培训4000余人次;通过委托培养的方式,做好京剧人才的培养储备。
  加大与高等院校、协会的合作力度,吸引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央美术学院、山东画院等的写生创作基地落户青州,每年吸引知名院校以及各地的书画家3000余人来青州写生创作交流。同时,成立文化行业协会、民宿行业协会、文创产品协会等,强化品牌打造宣传,推动文旅提质增效。该市还完善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让广大文化人才有展示才能的平台。
图片新闻   今年以来,聚焦打造千年古城“新崛起”的“工业脊梁”,青州全力培养打造具备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加速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设备换新、生产换线、链条式投资、集群式发展,提供强劲技能支撑。图为青州市泰丰齿轮有限公司技能培训基地正在进行技术工人齿轮质检技能培训。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生 摄
图片新闻   近年来,青州市积极推动各镇街、部门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并努力把青年人才党支部锻造成发现人才、推荐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人才摇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图为青州市王府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组织开展“红色筑梦、青年有为”活动。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生 摄
图片新闻   近年来,青州市坚持用“小屏幕”打开“大市场”,大力培育电商人才、“网红主播”,加快完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带动农特产品实现“种得好”与“卖得好”齐头并进。图为八喜农文旅数字经济产业园电商直播基地主播在进行电商直播。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付生 摄
青州市 聚力打造平台载体促招才引智结硕果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高能级平台载体既是科技创新的强力引擎,也是引才聚才的强大磁场。今年以来,青州市聚力打造高能级平台载体,促招才引智结硕果,汇聚发展新动能。
  加快推进度辰智能制造产业园等科技园区提档升级,深入实施“一企一平台”工程,引导企业及园区组建高端技术创新中心、科研平台5处以上,打造要素齐全、差异互补、协同发展的产才融合园区,构建全链条赋能体系。高起点规划建设智能制造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融合高层次人才、科技研发、产业苗圃、孵化加速器、推广应用等多项功能,实现创新资源更多集聚、产业短板更快补齐、创新成果更快转化,持续提升人才吸引力、承载力。
青州市 打造特色人才集聚新高地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聚焦优势产业,发挥产业引才聚才作用,加快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打造具有青州特色的人才集聚新高地。
  围绕六大优势产业集群,切合产业发展“需求点”,摸排企业高层次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需求,举办技术对接、专业人才招聘等专场活动,帮助企业引进各类高层次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1300余人。大力实施青年人才来青回青留青计划,常态化开展高校企业专场招聘会,深入推进“才聚青州·直通名校”系列活动,全力引进引回大学毕业生。同时,大力推进本土人才梯次化培育,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本土人才队伍,先后评选青州“乡村之星”“和谐使者”等本土实用人才25人。
青州市 入选“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大潜力城市”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近年来,青州市着力创新青年人才引进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该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推进,高标准、高频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名企进校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高校毕业生来青留青工程”等活动,顶格落实大学生生活科研补助、人才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海聚潍坊”留学人才创新创业对接交流会青州分会相关活动开展,成功举办2022年创业大赛,助推各类创新创业要素深度融合,全力吸引海内外青年人才到青州创新创业。今年8月,我省相关部门向海内外青年人才推介2021年“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强城市”和“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大潜力城市”,青州凭借优异成绩入选2021年“青年人才首选山东20大潜力城市”。
青州市 实施“三大行动”多措并举育人才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青州市不断强化对各类型人才的分类培养,通过实施“三大行动”等,多措并举育人才。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提升行动,挖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农技人员、“三支一扶”、卫教文旅专业人才等资源,开展农业高端人才引育、科技人才下乡帮扶、农技人才培训,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实施百名优秀企业家培育行动,以现代农业、花卉、文旅以及新型田园综合体等为主体,筛选培育100名优秀企业家人才,先后在高校院所、工业园区等举办专题培训,深入开展重点企业与经济薄弱村“企村联建”,以产业发展助村致富。实施科技人才副职选聘行动,对接高校院所,选聘三批次42名镇街科技人才副职,组建顾问团,先后开展科技服务等50余场次,解决企业技术及产业发展问题150余个。
青州市 服务企业热线专班护航人才队伍建设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今年以来,青州市以成立服务企业热线专班为抓手,攻坚招才引智,激励创新创造,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构建人才工作格局,为人才队伍建设保驾护航。
  为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该市招聘16名专职人员成立服务企业热线专班,负责“政商直通车”服务热线、“潍企通”企业服务平台、“接诉即办”热线办理等,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及引育现状,全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该专班还不断充实企业服务政策专业库,更新企业知识库,主动调研走访、精准施策,持续提供全方位人才服务。同时,专班加大与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的联动对接,压实各承办机构责任,推进企业人才诉求落实到位,夯实人才基础,做到企业有需求,政府帮落实。
青州市 拓宽渠道下好人才引进“先手棋”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青州市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坚持多条腿走路,全面拓宽引才渠道。
  深入实施“三链六群”产才融合创优工程,围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农业等六大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每年集聚重点领域高端人才50人以上。
  持续开展“院士专家行”“校地合作双百行动”等特色引才活动,与多家高校院所开展对接活动,加大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技能人才集聚力度,新引进高端技术人才90人以上。
  组织开展“乡情感召凤还巢·人才回归”系列活动,建立1万余人的青州籍在外人才信息库,绘制青州“桑梓英才地图”,组织在外人才交流对接和回乡考察,持续加大青州品牌对外推介力度。
青州市 强化宣传促进人才政策落地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今年以来,青州市积极开展人才政策集中宣讲活动,切实做好人才政策宣传,努力让人才更好地享受服务、助力发展。
  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分别从引进人才的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的发放方式以及管理要求等细节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实打实”为企业送服务、促发展,破解人才政策供需信息不对称、难落地等痛点堵点问题。广泛发放人才政策宣传手册,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等方式,开展现场讲解,对人才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以优厚的人才政策吸引优秀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截至目前,已到近百家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所有镇街都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努力促进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
青州市 营造人才发展最优“生态圈”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于菲)近年来,青州市结合本地特点,聚焦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理顺好服务人才“制度”清单,营造“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
  采取每名专家人才由1名市级领导、1名服务专员、若干部门和企业联系服务的“1+1+N”模式,筹建人才公寓,举办企业转型升级、高成长型企业精准培育等考察培训活动,推动全方位服务落地见效,同时及时解决人才后顾之忧,让人才安心扎根,创新创业。
  搭建人才服务平台,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待遇落实、人文关怀、创新创业等一站式、全周期服务。在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努力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了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青州市 推动人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莹)近年来,青州市坚定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在优化体制机制、产才融合、平台载体、发展生态等工作上做文章,推动人才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做大人才引进新格局,以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为总揽,发挥科技人才专员和科技人才副总作用,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管理评价激励体系,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全天候引才工作大格局。
  做强人才培育新体系,积极向上谋划申报高端人才项目,创新推行技能人才培育“产业+”模式,健全完善覆盖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
  做优人才发展新机制,坚持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提升县域城市服务能级,优化提升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营造重才爱才的浓厚氛围。
笔耕砚田 ——吴洪祥中国画作品展 吴洪祥简介
  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美术系,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画院高研班导师,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教育电视台《墨香》名师课栏目特邀主讲嘉宾。
  予幼时即爱画,虽意识朦胧,信手涂鸦,不想涂之成癖,欲罢不能,幸得家父基因,更宠得鼓励支持,至今笔耕不辍,研学不已。
  予敬前贤师前贤,常思前贤之道,心存念想,拜师访友,行迹自然,探幽寻奇,朗诗颂词,读书明理,乐此不疲。
  画之为技,只在手艺,劳心劳作、心手合一,方能得心应手;画之为艺,即明文理、通书印、善文字,然可状物、言情、表意,一抒心灵感悟,意趣尽在其中。或有思、有辨、有悟,或有获,意趣尽在其道也。予以为作画更有妙趣者,尽在画外之意,尽得画外知音,偶有佳作,只视为视觉之娱乐耳,亦或为人生之乐事也。
  技为匠,艺为师,予作山水花鸟,并无固法,或古意或己意,或虚拟或写实,或博众家之长为己有,只为丹青水墨,直抒胸意也。
  日月交替,烟云往复,笔墨混沌,灵明觉心,构思造景逐能一一抖落浮华。树木恣意,云朵徜徉,楼亭庙宇欲正还斜,一切皆有生命之灵光。予喜以笔法取意,墨法成章,纵有画面氤氲之大美,则视为满意之作,时而得意忘形,时而羞愧掩面,每每皆有悔意。今出个展作回顾,作总结,更作起点,故写数语以为序,以博一笑。
           吴洪祥
  吴洪祥的山水画和我们传统写生的山水画有很大的不同,他是把山水画的结构分解开来,通过笔墨和颜色、笔墨和水墨之间的转换,注重流动性和透明感,以及烟云缥缈的梦幻感,从而构成了一个超现实时空和与他人不同的新意象现代山水画。
  (吴昊,中国国家画院公共艺术学院环境艺术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曾担任第十一届、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评委)
  洪祥的山水画不拘成法,其笔下之山云树石、屋舍佛塔等自然元素与人文符码往往打破惯常的视觉逻辑与现实空间的束缚,忽而云行脚下,忽而屋坐水上,忽而树木横生倒长,空间的交错与重构,具有了非理性与超现实的意味。大胆简洁的用笔,淋漓氤氲的墨气,欲正还斜的构图,似断还连的递进空间,拉开了与古人的距离,也拉开了与自然的距离,成功地建构出疏离现实的心灵幻象。
  (周士钢,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中国画学理事,国家一级美术师)
  洪祥老师是一位很有营造能力的画家,他善于构思、造景,作画既胸有成竹,又敢于随意发挥,在经意与不经意之间常常妙笔生花,有不寻常的表现。由于他作画的态度真诚,他的画有可贵的率真质朴之气,个性风格也越来越显明。
  (丁密金,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院院长,硕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
  既有传统笔墨的素养,又具有浓郁的现代气息,这种气息来自画家对于生命的持续思考,对于灵性境界不断体悟,洪祥对山水创作很自信,在画面上能自作主张,别开生面。很欣赏他这种面对自然不为物役的艺术气质,大开大合,以心造境,以虚求实,以神写形,在有构成意味的笔墨中追求自由心境的表现。
  (叶烂,江苏省国画院专职画家、院艺委会委员,国家一级美术师)
  观其山水画给我眼前一亮,属于现代构成山水,色彩、意趣都与别的画家不一样,有他自己的想法,有他自己的追求,感觉很好,很有味道,内容很丰富,做一个画家容易,做一个艺术家很难,祝愿洪祥能继续保持这种创作状态和无畏的探索精神,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位优秀的艺术家。
  (周逢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高研班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山水画高研班导师,安徽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吴洪祥的山水画作品构思奇特,笔墨生动,色彩绚烂,现代构成感很强,画面整体极具深刻的哲理和禅意。
  (潘晓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画高研班导师,中国花鸟画研究院副院长)
  洪祥为人低调谦和,做事沉稳大气,身上既有南方人特有的细腻,也有北方人的热情豪爽,散发着浓浓的文人气息,他在大写意花鸟画上的学习与研究是付出很大努力的。观洪祥之作品,首先给观者一股清流,这种清气顿使人内心纯净与安静。观其作品,下笔酣畅淋漓,生趣盎然,色彩雅致、构图奇趣而不凡,挥洒自如、一气呵成。洪祥作品的魅力更来自他的绘画激情,其动人者,有真性情也。这正是洪祥作品最为可贵之处。洪祥的大写意花鸟画技艺师承古人,对传统有深入的研究与临习,从徐渭到八大山人、吴昌硕、齐白石、李苦禅等前人身上汲取营养,又能把自己的主观意识与传统融为一炉,笔下的一草一木、一花一鸟无不积极向上,生机蓬勃,这也是他心路耕耘的结果,也表明洪祥是坚守、追求和探索中国画大写意精神的又一践行者。艺术的道路很漫长,也很艰辛,祝愿洪祥兄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与无畏的探索精神,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闯出一片更广阔更崭新的艺术天地。
  (伯揆,中国人民大学画院教授,荣宝斋画院教授,国家一级美术师)
  画面笔墨醇厚,物象鲜活,尺幅不大,但是方寸之间足见天地。一路走,一路行,寻真理之道,观内心的知己。在路上,不为千言万语,以笔之道,书写心中天地,笔艺道通,天地圆融。
  (李课,现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壁画学会会员、贵州省中国画学会会员、甘肃陇原魏徽书画院院士)
  策展人
  胡玉录 柴亦哲
  媒体统筹
  张振民
  主办单位
  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潍坊日报社
  承办单位
  连云港市美术家协会
  潍坊市美术家协会
  潍坊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潍坊郭味蕖美术馆
  中国画都书画院
  潍坊慧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国水墨画院
  中国水墨巨匠艺术研究院
  潍坊市画廊协会
  潍坊市收藏协会
  于希宁艺术馆
  潍坊集文斋美术馆
  时代鉴藏(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藏臻(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画都知道
  媒体支持
  潍坊日报 潍坊晚报 潍坊新闻网
  人民艺术网 凤凰新闻 今日头条
  新浪 网易
  开幕时间
  10月29日10:38
  展览时间
  10月29日至11月2日
  展览地址
  潍坊郭味蕖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