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规定,就必须得遵守”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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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为市民讲解车辆挂牌的相关程序。
  □本报记者 赵春晖
  实习生 赵双双 文/图

  11月13日,记者在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潍城区大队车辆管理所车辆查验区看到,驾驶着低速电动车前来咨询的车主络绎不绝。
  市民于游带着提前准备好的车辆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发票、已查询的车辆公告等来到查验区,工作人员赵亮按规定进行车辆外观查验,并提出整改建议。“购买这辆三轮车有一段时间了,平时主要用于接送孩子上学。最近得知交警部门开始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就主动来咨询怎么给车辆挂牌。”于游向记者说,“既然有规定,就必须得遵守。车辆按规守纪上路行驶,不仅是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是为了保护自己,都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市民王树欣也驾驶着自己的低速电动车来进行车辆外观查验,“先把车辆如何挂牌程序问清楚,对照自己的电动车具体情况,争取早日‘持牌上路’。”
  近年来,我市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数量不断增加,这些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又因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有关标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非标”低速电动车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该类型车辆无法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路行驶的违法车辆。同时,“非标”低速电动车未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驾驶人未接受正规培训,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乱停乱放等现象频发,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此外,此类车辆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责任难以落实,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往往导致家庭经济困境和社会矛盾。
  为抓好“非标”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我市向全体市民印发《中心城区“非标”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同时,强化市县联动与部门协作,瞄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以“教育+处罚”双管齐下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法交通工具,保障自身和家人的安全,让“上班的路”“回家的路”更温馨、更文明、更安全、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