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和”·法润邻里促善治

—潍坊两级法院用好“枫桥经验”巧解邻里纠纷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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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韶华
  邻里之间朝夕相处,难免磕磕绊绊,家长里短的矛盾关乎着民生冷暖。从厘清权属争议到修复情感裂痕,从案件定分止争到引领文明风尚,潍坊两级法院始终立足基层治理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知道就办、一办到底”的行为准则,抓牢源头治理,深耕实质化解,延伸服务触角,将大量邻里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当地。本版从潍坊两级法院化解邻里纠纷典型案例的角度,通过看得见、看得明的司法实践,传递“远亲不如近邻”的处世智慧,让法治精神浸润邻里,让和谐理念扎根人心。
“府院联动”聚合力
共促当代“六尺巷”

  古有邻里间因三尺地界起争执,千里修书只为墙,后互相礼让各退三尺,成就了流传千古的“六尺巷”典故。在处理邻里纠纷案件中,潍坊两级法院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融入到案件的办理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纠纷,结合法、情、理,寻求最佳处理效果,实现了“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

门前台阶阻碍邻居正常通行
因案施策平衡双方利益

  赵某甲、赵某乙与宿某是在同一巷子里的邻居,宿某住在巷子口,赵某叔侄住在巷子里,多年来一直关系和睦,相安无事。2022年宿某对房子进行翻修,将地基抬高70厘米,并在门口修建三层大理石台阶。赵某叔侄认为宿某门前台阶影响了其正常出入,双方由此产生矛盾。赵某叔侄强制拆除了部分台阶并与宿某大打出手,报警后公安机关进行了调解,双方初步达成调解协议。
  此后不久,双方又因协议履行问题再起争议,虽在村委会多次调解下重新达成协议,但并未能实际履行,且矛盾不断。后赵家叔侄以排除妨害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宿某拆除自家门前在公共道路上修建的三层大理石台阶。宿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矛盾激化,互不相让,并扬言不让对方安生。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坚持“调为上”“和为贵”,与村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到涉诉双方的邻居家中走访,组成法院、村委、社区、司法所等多方联动的调解小组,先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法”“现场调解法”,针对巷子本身宽度只有2.4米宽的现实,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宿某门前建设的台阶确保留足2米的巷子宽度,巷子从外向里顺势平缓铺平。既为住在巷子里面的赵某叔侄留出了安全的通行道路,也保障了房基较高的宿某的出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搭建板棚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找准症结解开双方心结

  原告邱某与被告鞠某是南北邻居,邱某家北屋与鞠某家南屋直接邻接,之间未留间隙。邱某家北屋后墙留有东西两个窗户,距离鞠某家南屋顶不到20厘米。2024年5月份,鞠某正对邱某家北屋两侧窗户处焊接了铁板,并在其南屋屋顶上方搭建四面封闭的泡沫复合板棚子,将邱某家东西两侧窗户完全遮盖。因棚子搭造问题双方矛盾升级,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最终成诉。一审判决后邱某不服,提起上诉。
  两家矛盾由来已久,还曾因邱某家搭建二层、电线杆拆除、燃气管道铺设等产生纠纷。案件审理前期,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与村委会、社区干部共同到纠纷现场进行详细勘查,了解到邱某最关心的问题是鞠某搭建的棚子影响其房间的采光、通风、排气等问题,而鞠某最关心的问题则是棚子拆除后的下雨防水及房间隐私问题。
  在查清事实及双方症结所在的基础上,由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导,一审法院、村委会、社区共同参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调解。同时积极协调天然气公司,对涉及天然气管道的改造、用气安全等问题提供优化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
简易房阻挡前邻房屋后窗
多方合力促使握手言和

  王甲与李乙为同村前后邻居,因之前村庄房屋规划原因,两家之间没有巷子相隔,王甲家房屋的后墙就是李乙家院落的前墙。为了生活方便,李乙在院落中搭建了简易房,用来盛放农产品、农用工具等。王甲以李乙搭建的简易房阻挡了其房屋后窗通风及采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乙拆除简易房。
  昌乐县人民法院法官经实地走访,了解到李乙搭建的简易房确实阻挡了王甲房屋后窗的采光及通风,双方因此事争吵多次,且该村在院落中搭建简易房的情况十分普遍,很多邻里都有类似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引发更多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为了从根源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缓和邻里关系,法官主动联系前期已经介入的县综合执法局、司法所、村委会等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做通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李乙降低了简易房高度,并换用了高透明的材料,王甲也不再要求李乙拆除简易房,并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农村邻里纠纷,各种因素交织、案情错综复杂,如果不及时疏导化解,不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最后可能是案件判决了,矛盾却升级激化,案结事不了。这三起案件既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典型案例,又是府院联动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生动实践。通过潍坊两级法院与基层治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用共赢可行、因地制宜的解纷方案,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体现了化干戈为玉帛的司法智慧,营造了和谐友善的亲邻关系。
小案用心办 调解纠纷促和谐
  空调外机安装不当(如噪音、热气、安全隐患、影响采光等)是城市社区中常见的邻里纠纷导火索。这类纠纷涉及日常生活舒适度和邻里关系,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区和谐。潍坊两级法院秉持“和为贵”“小案不小办”理念,及时妥善地解决这类看似“小”但影响“大”的民生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奎文区某小区,李某毓与李某鹏、马某为隔壁邻居,两户共用一个空调设备间。该设备间比较狭小,仅能上下放置两台空调主机,其中在李某毓家阳台侧面留有一个向内开的窗口作为检修口。因物业统一要求空调主机均应安装在设备间,李某毓一家先入住,空调主机安装在设备间底部,李某鹏、马某一家搬入后,经沟通将空调主机安装在李某毓家空调主机上方,主机上沿比检修窗口高出10余厘米。
  随着天气渐热,空调使用频繁。李某毓以设备间空调主机震动产生噪音影响其正常生活为由,要求李某鹏、马某一家调整空调开启时间。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毓多次向物业投诉,并多次报警,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李某毓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鹏、马某将空调外机迁至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地方,或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减小空调外机产生的噪音与震动。
  为充分了解案情,奎文区人民法院法官联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了现场查勘,发现设备间两台空调外机一起工作时,检修窗口处震动和声音比较明显,而李某毓夫妻二人均居家工作,声音对其影响较大。为兼顾安全问题和保证双方家庭空调正常使用,经过多次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将两家空调外机的位置进行上下调整,各自移机的费用自理。最终双方顺利完成移机事宜。
  同样的纠纷也在临朐县某小区内上演,该小区两户居民因为空调安装位置问题产生了矛盾。根据该小区的统一规划,各住户都有专属空调安装位置。原告唐某、被告李某为上下楼邻居,李某在安装空调时,将外机错装在了唐某安装空调的专属位置,致使唐某无法安装空调到指定位置,且李某空调噪音严重影响了唐某一家的正常休息,双方虽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唐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更换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赔偿损失。
  临朐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通过实地查看空调安装位置,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到这起纠纷的根源在于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激化了双方矛盾。法官主动与当地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进行对接,并与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建立微信交流群,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缓和,被告最终同意重新调整空调外机安装位置。
  城市高层小区居民密度较大,生活空间重叠,邻里之间难免出现矛盾和摩擦,互谅互让才是维系邻里关系的关键。法院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借助于社区、物业公司、基层调解组织的协调和助力,为双方建立起沟通的桥梁,不仅让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解决,也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
法理相融促和谐 筑牢邻里情谊桥
  邻里关系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也是民生幸福的“重要刻度”。漏水、噪音等看似小事,若处理不当,极易从“琐事摩擦”升级为“激烈冲突”。潍坊两级法院善用专业力量厘清事实,更致力于引导当事人共同面向未来,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网,用一纸调解书连起长久情谊。
  原告老李与被告老刘是居住在寒亭区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还是共事多年的工友,关系原本融洽。老刘家卫生间管道老化破裂造成大面积渗水,导致老李家天花板、墙面、地面及部分家具受损。渗水之初,老刘积极与老李协商事情解决方案,本来一场矛盾即将消弭于无形。然而好景不长,重新粉刷过的墙面开始大面积鼓包掉落,部分家具也产生开裂等现象。对此,老李要求全屋重新装修并赔偿数万元损失,老刘则认为老李“狮子大开口”,自己已经采取了相应赔偿措施,不应该再次承担责任,双方互不相让,社区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
  寒亭区人民法院法官采取“三步走”调解策略,果断引导并协助双方共同选定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清晰列明受损部位、修复方案及合理费用,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的客观基础。在“背对背”调解环节,承办法官通过深度共情,缓和双方激烈的对抗情绪,当双方情绪稳定、回归理性后,承办法官组织面对面协商。最终,双方不仅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老刘更主动提出专业工人负责修复,老刘承担售后保证,老李也承诺不再追究其他琐碎事项。双方争议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薛某则是居住在高密市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发现其家中陆陆续续有渗水现象,经查是楼上薛某家漏水导致。除此之外,因薛某家孩子年龄尚小,经常在家中产生各种噪音影响李某家庭正常休息。双方沟通无果,李某启用震楼器、和面机、音响等予以反击。双方矛盾嫌隙越来越大,积怨加深,产生争执后演变为互殴导致双方均受伤。李某将薛某诉至法院,要求薛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薛某亦提起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其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法官先到现场实地了解双方当事人日常的相处状态,确认矛盾根源在于沟通不畅和情绪失控。庭前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分毫不让。庭审过程中法官敏锐捕捉调解时机,引导二人换位思考,细算利弊得失。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因本次受伤产生的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双方之间互不追究。调解结束后,李某和薛某均表示今后会相互体谅,最终案结事了。
  这两起案件均源于渗水损失之争,深层却是邻里情谊的撕裂与信任崩塌,双方从“楼上楼下”到“法庭相见”,根源在于缺乏换位思考与理性沟通。和谐的邻里关系,需要“各退一步”的包容,更需要“主动担责”的自觉。当法治理性遇见邻里温情,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便成为可能,这恰恰是基层社会治理最美的风景线。
做好释法明理 联合调解化“旧怨”
  张某刚在青州市古街有一处院落,拟用于民宿经营。张某刚家的西偏房与西邻金某美家的东偏房之间,有一条宽约半米的夹道,位于金某美家院内。金某美是杨某彦的弟媳,平常一人居住。在张某刚改建自家院落期间,杨某彦及其女儿杨某霞、女婿杨某超在夹道挖沟,并将挖出的土堆放在夹道内,致使雨水不能外流,张某刚家西偏房墙体遭浸泡损坏,进而影响了院落的改建装修进展。张某刚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彦、杨某霞、杨某超将夹道填平,恢复原状,以保证排水通畅,并赔偿延误施工损失和墙体加固费用。
  青州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可能另有隐情,先后走访了社区、村委会,并与当事人接触沟通,发现双方以前关系不错,但前期有过矛盾,杨某彦家才借机给张某刚制造困难。为尽快妥善处理纠纷,承办法官联合社区、村委会组成调解组,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经过调解组的协同努力,杨某彦、杨某超、杨某霞同意将夹道填平恢复原状,同时赔偿原告张某刚的延误施工损失和墙体加固费用共计8500元。
  相邻关系纠纷若是掺杂旧怨,处理难度较大,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和因素,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本案中,法官联合社区、村居成立调解组,发挥社区和村委会人员熟悉社情民意和乡风民俗的优势,深度参与纠纷调处,最终将矛盾化解在庭外,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聚焦解决问题 疏堵共治破“水困”
  王某娟与宋某波是多年邻居,但积怨已久。案件起因系宋某波翻新房屋时因屋檐高度问题与王某娟产生矛盾。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甚至多次因打架报警处理。原告王某娟主张,宋某波故意在其南屋平顶处开设排水口并设置排水管道,不定时排水,导致其南屋屋顶、西墙漏水,南屋屋内设施不同程度损坏。经多次协调未果,王某娟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波停止侵害行为,赔偿其损失。宋某波称,不存在恶意排水的情况,且王某娟经常向其门口排放污水,夏天味道太大,严重影响其生活。
  为切实了解排水原因及损坏情况,诸城市人民法院法官邀请村干部共同进行现场勘验,了解到宋某波翻新房屋后,产生了排水问题。原、被告屋前均有一处生活污水排水口,但原告门前排水口已堵塞,致使原告需前往被告门口进行污水倾倒。
  法官突破就案办案的办案思维,协调党委与社区,将原、被告门口的污水排水口进行重新规划,彻底解决了被告提出的原告排放污水的问题。同时,引导被告宋某波主动填充修复原、被告南屋间的空隙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损失。在法官的持续跟进下,被告主动填充修复了墙体缝隙。
  本案中,法官将调解焦点从“谁对谁错”的情绪对抗转向“如何治水”的问题解决,引导双方从“争输赢”转向“解问题”,着力疏通邻里关系的堵点。在审理邻里纠纷案件时,充分把握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从维系长期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以情为先、以理为基、以法为界”的调解策略,更有效促成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找准破题关键 刚柔并济解“火气”
  2024年6月,昌乐县营丘镇村民王某旭在其承包地用水管浇地,收水管时烟蒂不慎掉落在地,引燃麦秸,由于风大,火势迅速蔓延。王某旭用铁锹救火未果,打电话告知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带领附近村民一同将火扑灭。此次火灾致其邻居李某会的桃树被烧损、烧死数十棵,并造成其他农作物损失。李某会得知后报警,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经现场调查,作出《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对起火原因及损毁情况进行了初步认定。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互不相让,引发邻里纠纷。李某会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旭赔偿损失7000元。
  从便于双方生产生活以及团结和谐的邻里关系考虑,昌乐县人民法院法官认为调解才是本案最优的解纷方案。在开庭审理前,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但双方互不相让,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官又耐心做通原告母亲工作,双方当事人态度也逐渐缓和,最终王某旭同意赔偿原告损失4000元,当庭交付完毕,原告李某会申请撤诉。
  本案针对涉邻里纠纷特点,以调解为核心抓手,构建了“调查-调解-修复关系”的完整链条,借调解修复邻里关系,向社会传递“邻里相处重情义、纠纷化解讲包容”的价值导向。从司法实践维度,法院依法释明赔偿责任承担,体现司法“刚性”;后从邻里情分切入,用情感纽带缓和矛盾,展现司法“柔性”。这种“刚柔并济”模式,诠释了基层司法实践中“情法融合”解纷逻辑——既坚守法律程序和事实认定底线,又善用乡土社会情感联结,高效破解法理与情理的平衡难题,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