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伟)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巩固“天价月饼”“过度包装”治理成效,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相关经营者发布规范中秋节月饼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的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提示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及文件规定,切实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生产、销售月饼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高端酒店餐饮场所、大型商超等各类经营主体要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严禁价格欺诈、虚假促销虚假折扣等行为。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除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还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完善交易规则,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对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平台内经营者,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内从事月饼销售活动。行业组织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