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涉企行政
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

(2025年06月27日) 来源:潍坊日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记者 王晓萌)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机制的通知》,立足备案审查职能,主动惠企赋能,保障企业及时了解涉企政策效力状态,助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悉,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前提醒工作,由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备案审查职责,失效前提醒文件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发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